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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老虎肉沒吃成,熊掌她必須吃

  引發這場危機的是一頭棕熊。

  最先發現它的是孫桂麗,她起身打算將沈明徵叉到的那幾條魚放在背簍裡,結果一轉身,就看到了遠處的龐然大物。

  嚇的她驚叫出聲。

  不知道是她的叫聲,驚擾到了棕熊,還是讓棕熊感受到了威脅,總之,原本正在直立行走散步的棕熊,聽到她的叫聲後,改為四肢著地,向著她的方向衝來。

  原本坐著的丁一一立刻起身,看到那頭奔向她和孫桂麗的龐然大物後,第一時間也嚇了一跳,脫口而出:「屮。」

  前世她隻在動物園看見過這傢夥,還是單獨隔開一塊展區,而遊客隻能站在高處觀看。

  這下直觀的感受棕熊的龐大,讓她有些頭皮發麻。

  實在是這隻棕熊太大了,目測得有八九百斤重。

  在她身邊的孫桂麗,已經嚇的雙腿發軟跪坐在地上了。

  棕熊的奔跑速度很快,地面彷彿都被它的腳步帶動的震顫。

  丁一一聽到了沈明徵叫她的名字,卻顧不上看他。

  越是危機時刻,她越是冷靜。

  以沈明徵和孫大剛的距離,來不及救她,所以她隻能自救。

  快速將手放進口袋裡,實則是從空間裡拿出手槍,上膛瞄準,扣動扳機。

  隻聽「砰」的一聲槍響,奔跑的棕熊速度瞬間慢了下來,爆發出一聲低沉、痛苦的「嗚嗚」聲。

  它甚至低頭看了眼自己的身體,隨即暴怒,繼續加速奔跑。

  它眼裡滿是暴戾和兇殘,一副要將傷害它的人弄死的架勢。

  丁一一打完一槍後,快速上膛再次瞄準,繼續開槍。

  哪怕手槍的後坐力震得她虎口發麻,她也沒有任何遲疑。

  第一槍打中了棕熊的右前腿,第二槍擦著棕熊的腦袋而去,第三槍打中了棕熊的腹部。

  第四槍......

  丁一一的目光專註而堅定,甚至帶著冷酷和一絲興奮。

  這把53式手槍,隻有八發子彈,她知道除非打中棕熊的心臟或者頭部,否則一槍根本打不死它。

  她倒要看看,八槍能不能打的死。

  隨著「砰砰砰」的槍聲,孫桂麗早就目瞪口呆了。

  孫大剛也強不到哪裡去,他震驚於棕熊的出現,更震驚於丁一一手裡居然有槍,而且看起來槍法很好的樣子。

  太過震驚,以至於他都忘了繼續奔跑,在原地停了下來,幾秒後才繼續跑。

  而沈明徵在看到丁一一掏槍、開槍後,提著的心並沒有放下,依舊以最大的速度奔跑。

  此刻的他顧不得想丁一一為什麼會有手槍,他隻知道,他想要她活著,想要她平安、健康的活著。

  當沈明徵跑到丁一一面前時,丁一一已經開了六槍,其中五槍命中。

  即便這樣,棕熊依舊沒有倒下,隻不過奔跑的速度越來越慢。

  按照它最初的速度,是要比沈明徵先跑到丁一一面前的。

  動物是最欺軟怕硬的,在它們明顯弱勢的情況下,是不會攻擊人類的。

  此刻的棕熊正是知道這一點,在看到沈明徵之後,它立刻頓住了奔跑的腳步,甚至開始向後退。

  丁一一怎麼可能放過它。

  上次的老虎肉沒吃成,這次的熊肉,她無論如何都要吃。

  這槍是她自己的,可不是部隊的,誰也別想跟她搶。

  丁一一將槍瞄準棕熊,再次開出一槍,棕熊意識到了槍的威力,轉頭想往遠處跑。

  可惜剛掉轉頭,子彈就打在了它的屁股上。

  劇痛再次讓它發出嗚咽聲,它卻不敢回頭,也不敢停,隻想儘快逃跑。

  丁一一撇了撇嘴,沒想到這都打不死這頭棕熊。

  她將槍塞給沈明徵:「槍裡還有最後一顆子彈,我想吃熊掌,你自己看著辦。」

  沈明徵低頭看了眼手裡的槍,又將目光放在丁一一身上,神色複雜。

  「你看我幹嘛?一會兒那頭棕熊都跑遠了,要是吃不上熊掌,今晚我就吃你!」

  沈明徵愣了下,隨即臉色爆紅。

  丁一一看到他的神色變化,才反應過來自己剛才說了什麼!

  她連忙改口:「沈明徵,我不是那個意思。」

  見沈明徵隻是看著她,並不說話,丁一一連忙搖著他的手臂:「我想吃熊掌,成年人不做選擇,沈明徵,你與熊掌可兼得。」

  兩人的對話,孫桂麗完全沒聽見,她早已被嚇傻了。

  沈明徵深深地看了眼丁一一,隨即舉起槍,上膛、瞄準、開槍,一氣呵成。

  這最後一槍,正中棕熊的腦袋。

  幾秒鐘後,棕熊的身體轟然倒地。

  這時孫大剛剛跑過來,看了眼倒地的棕熊,已經說不出話來。

  丁一一興奮的跑去查看棕熊的情況,沈明徵不放心的跟著過去。

  他率先走上前,直到確認棕熊真的死了,才讓丁一一上前。

  丁一一看著躺在地上足足兩米多長的棕熊,已經開始咽口水了。

  前世就聽說棕熊肉質鮮美,還有蒸熊掌這道菜也是如雷貫耳,可惜,前世棕熊早就被列為保護動物,不能吃。

  這一世,她運氣可真好,居然能吃上蒸熊掌。

  沈明徵看著她口水都快流出來了,沒有說話。

  孫大剛扶著孫桂麗也走到了棕熊旁邊,他的第一句話就是:「嫂子,你為啥有槍啊?」

  孫桂麗擦了擦臉上的汗:「幸好一一有槍,剛才嚇死我了,一一啊,你救了我一命,以後我一定好好報答你。」

  孫大剛表情有些複雜,他身為一名軍人,自然看得出丁一一手裡那把槍是53式手槍,不是他們團長的,那她的槍是哪來的?

  而且她的槍法看起來很好的樣子,她一個資本家大小姐,居然會開槍?她到底是什麼身份?

  丁一一從沈明徵手裡把槍拿回來,又揣進了口袋裡。

  「這槍是我撿的,我撿到的自然就是我的,你們別打這把槍的主意啊,我不上交。」

  幸好她為了掩飾空間的存在,將衣服口袋做的很大,否則還真是不好解釋這突然出現的手槍。

  沈明徵皺了皺眉:「這是那名敵特分子的槍,就算被你撿到,也該上交部隊。」

  在看到槍的那一刻,他就猜到了槍的由來。

  丁一一自然不願意,開啟了耍無賴模式:「槍?哪裡有槍?我怎麼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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