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資本家大小姐掙軍功,老公寵翻天

第447章 沈明徵臉不紅、心不跳的說謊

  詹姆斯邀請沈明徵幾人落座。

  詹姆斯坐在主位上,沈明徵坐在他左手邊,丁一一坐在沈明徵的另一邊,接下來是韓勝利、張毛和葛三蛋。

  「宋老闆是第一次來我們國家嗎?」

  「對,第一次來,之前去過幾次東南亞,還去過歐洲一些國家。」

  沈明徵臉不紅、心不跳的說謊。

  至於第一次來漂亮國這件事,他選擇了說實話。

  萬一詹姆斯有背景,能夠查出他第幾次入境,豈不是露餡了。

  所以他本著虛虛實實的說話方式,讓對方摸不清他的真實底細。

  「那就嘗嘗我們國家的特色菜。」

  詹姆斯每道菜都給沈明徵親自介紹,甚至將口味、火候都介紹了一遍,可見他是個對吃很注重的人。

  沈明徵沒想到,僅僅是一道菜,就能有那麼多的講究。

  韓勝利三人完全聽不懂詹姆斯嘰裡咕嚕的在說什麼,反正詹姆斯每介紹一道菜,他們的目光就跟著看過去。

  實際上,是看詹姆斯怎麼吃,他們便學著怎麼吃。

  就是他們用不慣這刀叉。

  感覺不太好使,要是能有一雙筷子就好了。

  介紹了幾個菜後,詹姆斯開始介紹每人面前的牛排:「這是菲力牛排,取自牛裡脊最尖端,肉質細膩如黃油,幾乎不含肥肉,大家嘗嘗味道如何。」

  話落,他用刀切下來一小塊,再用叉子放進嘴裡吃掉。

  韓勝利三人立刻學著他的樣子開始吃。

  其實詹姆斯早就注意到了那幾個人很多菜不知道怎麼吃,在學著他的樣子吃。

  不過倒是那個宋老闆和那個女人,每樣菜都不用看他是怎麼吃的,直接就會吃。

  看來宋老闆確實是見過大場面的人,雖然沒來過漂亮國,但他去過很多其他國家,所以吃過這些菜。

  那女人他應該也很寵著,每次都帶她出去見世面。

  當韓勝利用叉子按住牛排,再用刀切下一塊牛排時,整個人僵住了。

  因為那牛排裡居然帶血絲。

  這是生的!

  廚師沒做熟就端上來了?

  看來廚師的手藝不太行啊。

  張毛和葛三蛋也是這樣想的,於是三人不打算吃這個牛排了。

  主人家的廚師廚藝不好,菜沒做熟,他們身為客人,提出來不太好,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吃這道菜了。

  剛這樣想完,結果擡頭就看到詹姆斯叉著一塊帶血的牛排,放進了嘴裡。

  幾人瞪大了眼睛。

  之前詹姆斯切牛排的時候,他們隻關注他兩隻手是怎麼操作的,沒有注意到那塊牛排不熟,還以為詹姆斯的牛排是熟的,而他們這幾塊沒熟呢。

  現在看來,大家的牛排都沒熟。

  可是詹姆斯居然吃的很香的樣子。

  難道這道菜,就是這個吃法?

  漂亮國的人就是流行吃生肉?

  詹姆斯當然注意到韓勝利幾人看向他的目光,不過隻要他們不開口,他就當做沒看見。

  畢竟看一群沒見識的人吃飯,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

  丁一一剛才在吃別的菜,所以還沒來得及吃牛排。

  她同樣注意到韓勝利幾人的表情動作,甚至還將詹姆斯的表情盡收眼底。

  想看他們出醜?

  呵!

  丁一一將盛牛排的盤子往餐桌中間一推,連帶著沈明徵的那盤也推到了中間:「軍哥,我記得你不喜歡吃三分熟的牛排,還是吃多點別的吧。」

  詹姆斯沒想到沈明徵和丁一一居然懂牛排的熟度。

  他挑了挑眉:「不知宋老闆喜歡吃幾分熟的?」

  沈明徵剛想說,他喜歡吃全熟的,丁一一卻先他一步開口:「我們軍哥喜歡吃熟一些的牛排,而菲力牛排一般都是三分熟或五分熟更好,所以軍哥不愛吃,他比較愛吃西冷牛排或牛小排。」

  「哦?」詹姆斯有些意外:「沒想到宋老闆還懂牛排。」

  「不太懂。」這句話是沈明徵說的:「隻是不喜歡吃生的東西。」

  「原本還想讓你們體驗一下菲力牛排的細膩肉質,但菲力牛排若是燒到七分熟,肉就老了。」

  話落,他看向管家,吩咐:「讓廚師做5份西冷牛排,七分熟。」

  管家立刻下去了。

  「宋老闆,先吃些別的菜,我的冷櫃裡有各種部位的牛排,廚師很快就會做好。」

  「給詹姆斯先生添麻煩了。」

  「宋老闆說的是哪裡話,我很欣賞宋老闆這樣博學多識又有膽量的人,希望能和宋老闆交個朋友,當然,若是能夠合作共贏,那就更好了。」

  「這是自然。」

  沈明徵舉起酒杯:「希望能和詹姆斯先生合作,互利共贏。」

  兩人拿著酒杯碰了碰,沈明徵隻喝了一小口。

  他的酒量很好,但這紅酒他喝不慣。

  在飛機上時,丁一一就給他們科普了漂亮國人喜歡喝紅酒這件事。

  還告訴他們,如何拿紅酒杯,如何品紅酒等。

  韓勝利心裡慶幸,幸好他當時臉皮厚,坐在了丁一一身邊。

  若是一點都不懂,此時他和張毛、葛三蛋三人又聽不懂英語,他們三個跟鴨子聽雷似的傻坐著,那可真是鬧笑話了。

  於是,他給了張毛和葛三蛋一個眼神,讓他們跟著他做。

  於是,在大家互相碰杯、喝酒的時候,張毛和葛三蛋也沒有鬧笑話。

  不過在刀叉的使用上,三人還是很不習慣。

  而沈明徵則不同,他的手很穩,不僅不會弄出各種聲響,而且用餐很優雅。

  搭配上這身西裝,他的氣質完全變了,好像一個貴公子,更像是西方國家的王子一般。

  不管是氣度、氣場,還是氣質,都被他狠狠拿捏。

  就連丁一一看了,都有種感覺,彷彿他是天生的貴族,天生就該如此。

  這會兒她突然想到,好像自從認識沈明徵以來,他的生活習慣就很好,不僅很講衛生,而且吃飯從不吧唧嘴,每次飯前都會仔細洗手,衣服更是洗的乾乾淨淨,家裡也收拾的井井有條。

  若是他吃飯吧唧嘴、睡前不洗澡,那她就算再喜歡他的顏、再想抱大腿,也忍受不了!

  詹姆斯將沈明徵的一舉一動看在眼裡,不自覺就相信了沈明徵說去過各個國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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