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除了丁一一,誰家能捨得用油去炸麻雀?
幾個人開始大口吃起來,不知是誰先說了一句:「這饅頭居然還有餡。」
其他幾人也發現了,心裡感嘆,都趕上他們家過年吃的好了。
沈明徵知道丁一一愛乾淨,找了相對平整的地方,剛要坐下,就見丁一一從背包裡拿出一塊布,鋪在地上,然後才將吃的拿出來。
沈明徵將雞蛋皮剝掉,遞給丁一一,讓她先吃。
丁一一享受著他的照顧。
孫大剛隻吃了一個豆沙包,還將他自己帶的窩窩頭就著蔥和黃瓜吃了。
剩餘的豆沙包和兩個雞蛋,他放在了口袋裡。
見丁一一看過來,孫大剛憨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我想帶回去給桂麗和皮蛋吃。」
他們家平時過的很節儉,是整個家屬院夥食最差的。
丁一一對他的做法倒是很欣賞,雖然他大男子主義了一些,但知道疼老婆孩子,這點很好。
吃了飯,一行人繼續往山裡走,但已經算是深入了。
又走了一會兒,沈明徵觀察了一下周圍,說道:「這附近灌木叢和乾草比較多,還有些野豬糞便,說明野豬經常在這附近活動。」
「大家兩人一組,分散尋找,一旦發現野豬,及時釋放信號,千萬不要硬碰硬。」
幾人立刻應下。
丁一一欲言又止。
沈明徵注意到她的表情,詢問:「怎麼了?」
「其實不用分頭去找,這樣太浪費人力了,何況也會消耗大家的體力,我有個辦法可以找到野豬。」
沈明徵好奇的看著她,其他人則是有點不相信。
她一個資本家大小姐,恐怕連野豬都沒見過,怎麼可能知道如何找野豬。
丁一一併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隻要沈明徵相信她就夠了。
她在周圍走了一圈,選了個野豬糞便最多的區域,從背包裡拿出煮熟的紅薯,掰開弄成小塊,扔在周圍。
沈明徵不解的看著她:「這樣會吸引野豬?」
「煮熟的紅薯味道甜美,口感軟糯,散發的香甜氣息對野豬有很大吸引力,而且野豬的鼻子很特殊,對氣味的感知能力特彆強,如果附近真的有野豬,這樣一定能把它吸引過來,不過可能要黃昏時分才可以。」
「這也是你在書上看到的?」
丁一一點點頭,確實是書上看來的,不過書是前世看的。
這就應了那句話:沒有任何一個知識是白學的,總會在某個特殊的時刻用得上。
她看了眼周圍,繼續說道:「野豬是晨昏性動物,一般是在早晨和黃昏時活動,而且通常以4-10頭的小群活動,由一隻或多隻成年雌性帶領幼崽組成,不過現在馬上入冬了,到了雄性野豬求偶的季節,所以雄性野豬有可能會加入其中。」
「我們先在周圍捕一些野兔之類的小動物,快到黃昏時再過來。」
沈明徵心裡暗暗決定,以後也要多看些書。
他們在山上狩獵這麼多年,自認為很了解各種野獸的習性,卻從來不知道野豬居然喜歡吃煮熟的紅薯。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紅薯雖不是多稀奇的東西,產量還高,在前兩年的飢荒時期,可是主要食物來源之一。
這兩年雖然日子好過一些了,但也沒人捨得拿紅薯去給野豬吃,畢竟人才剛吃飽。
隻有沈明徵堅定的相信丁一一的話,其他幾人則是抱著懷疑的態度。
孫大剛心想,這要是他們都走了,一會兒野豬過來把紅薯吃掉,等他們黃昏時再回來,豈不是就晚了。
「團長,要不我們留下兩個人在這裡守著?」
沈明徵拒絕了:「不用,先去周圍捕捉點野兔,這周圍乾草這麼多,野兔肯定不少。」
大家都習慣性聽沈明徵的話,立刻跟著他去周圍捕兔子。
可是又出現了一個問題,他們沒帶捕兔籠,因為他們這次是奔著大型野獸來的。
沈明徵將捕兔籠分給大家,丁一一從沈明徵背著的雙肩包裡拿出提前切好的胡蘿蔔,分給大家。
於是,大家拿著捕兔籠散開。
在有乾草有洞口的地方,放置捕兔籠。
丁一一隻帶了6個捕兔籠,大家都拿走了,她則和沈明徵做捕捉野雞的陷阱。
沈明徵從背簍裡拿出小鏟子,開始挖坑、用麻繩做活扣陷阱,丁一一則負責在陷阱周圍灑大米、小米和玉米粒。
很快其他幾人回來了,看見沈明徵的動作,也跟著做,丁一一給他們每人一大把糧食。
看著手裡的糧食,眾人臉上都出現了心疼的表情。
他們家還不能頓頓吃大米呢,結果給野雞吃上了,太浪費了。
但這糧食畢竟是丁一一的,他們沒有發言權,隻能照做。
沈明徵還在野雞有可能會出現的地方放置了幾個捕獸夾,捕獸夾周圍依舊撒上糧食。
做完這些後,大家再次集合。
丁一一從背簍裡拿出十來把彈弓,遞給每人一把:「彈弓都會用吧,我看這山上有不少麻雀,你們多打一些,麻雀燒著吃,或者是用油炸著吃,都很美味。」
眾人嘴角抽了抽,很不想接這個任務。
他們隻有三天狩獵時間,來此的目的是獵一些大型野獸,這樣每家每戶都能多分一些肉,冬天才能好過一些。
一個麻雀才能有多少肉?
而且誰家能捨得用油去炸麻雀?
在孫大剛等人看來,打麻雀簡直是在浪費時間。
沈明徵想了想,支持丁一一的想法:「黃昏時我們要回到這附近,所以不能走太遠,這附近都被我們做了陷阱,也沒有其他可以捕捉的動物,所以不如聽一一的,利用這個時間來打些麻雀。」
而且野雞和野兔說不定能引來其他動物,這樣也不失為另一層陷阱。
沈明徵都發話了,大家自然不會拒絕。
於是幾人避開做陷阱的地方,走的稍微有些距離,但又不算太遠的位置,開始打麻雀。
丁一一在地上灑了一大把糧食,然後躲在樹後面。
以麻雀的習性來說,即便是冬天也要出來覓食,而且麻雀是群居動物。
她上次上山就發現了,山裡有很多麻雀,若是多打些麻雀,也未嘗不好,畢竟蚊子腿也是肉啊。
何況麻雀是真的好吃,前世她小時候吃過,隻不過後來,麻雀被列為國家保護動物,就不能再吃了。
現在才60年代,是可以隨意捕殺麻雀的。
彈弓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一點都不陌生,甚至家家戶戶的男人彈弓都很準,不比槍法差,畢竟從小玩到大。
這裡面隻有一個人玩不明白彈弓,那就是丁一一。
她會做,但不會用!
兩個小時過去了,每個人腳下都有幾十隻麻雀。
除了丁一一,她打出去的石子,除了起到驚嚇鳥兒的作用外,連鳥毛都碰不到。
後來,她乾脆站在沈明徵身邊,隻要沈明徵打到麻雀,她就過去撿。
就在幾人打麻雀打的有些累時,突然聽到一聲聲尖銳的叫聲。
幾人將麻雀撿起放到背簍裡,立刻向發出聲音的地方趕去。
當看到眼前的場面時,大家都驚恐的睜大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