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重生82:從上山挖寶開始緻富

第167章 上天恩賜的好東西!

  王順看了一下包裹上面的簽收地址,還有姓名,的確是他的。

  再看寄件地址,深城。

  寄信人則是就一個『陳』字。

  這十有八九就是陳玫瑰寄過來的。

  簽收之後,王順打開包裹。

  裡面有兩條廣式臘腸,一封信。

  這上面貼了兩張郵票。

  屬於頗具價值的紀念郵票,為:《國際飲水供應和環境衛生十年》,1982年3月1日發行。

  打開信封,取出裡面的信。

  信的內容並不長,就是一些陳玫瑰去到那邊的瑣碎事,以及現在在做什麼,住在哪裡等。

  末端,還寫下『我想你了』四個字。

  整封信並沒有署名,而且字體陳玫瑰都特意寫得偏男性化,生怕被人認出來一樣。

  等郵政的人走了之後,王順就把地址那一塊內容撕下來,還有兩張郵票保留好,其餘的就丟掉了。

  王青青可是識字的,要是留下來被發現,王順可說不清。

  地址留下來,以後有機會倒是可以去看看她。

  兩條廣式臘腸估計有兩斤,省著點可以吃上一段時間了。

  回到屋子裡,家人都奇怪的看著王順手裡拿著的臘腸。

  王順隨口胡謅:「一個以前多次合作的大老闆送的,待會收起來吧。」

  王爸王媽就顯得很是高興。

  這年頭最讓人放心,最讓人有底氣的東西自然就是各種能填飽肚子的東西了。

  「我打算把咱們家所有沒種東西的地,都用來種蕎麥。」王順忽然說。

  「蕎麥?」一家三口異口同聲,然後眼中都流露出好奇之色。

  這種東西是在北方的,南方基本上見不到。

  蕎麥在古代,是給底層人吃的食物。

  加入一點麵粉,就可以製作成蕎麥麵條。

  營養價值還是很高的。

  蕎麥有一定的耐熱性,夏季可播種。

  它的生長周期隻有70-90天左右。

  蕎麥可以磨成蕎麥麵粉,製作蕎麥麵條、蕎麥饅頭等主食,營養豐富。

  最重要的是這種農作物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去打理就可以存活下來。

  加上生長周期短,兩三個月就可以成熟了。

  現在種植,到過年可以收成兩波。

  到時候王順再拜託下李水跟張濤,買點大米,應該就足夠了。

  「那種子去哪裡弄?」王青青問道。

  王順笑道:「放心,我會找人解決的。」

  次日,王順就去找張濤,拜託他去弄蕎麥種子的事情了。

  張濤說這個事情就包在他身上了。

  他人脈廣,認識很多走南闖北的客人。

  回到家,家裡面就王青青一個,在做衣服。

  王爸王媽則是挑著複合肥去自家田地裡施肥、除草了。

  王順把後院的牲口都餵了之後,跟王青青說一聲,就拿著工具上山了。

  希望今天會有收穫吧。

  前面幾天去山上,除了弄點土下來,別的什麼收穫都沒有。

  不過經過王順這段時間的薅羊毛,深山外圍區域的好東西都沒了。

  而且,地面都禿了一大段。

  想要有所收穫,就隻能往更深的地方去了。

  眼前一片灰濛濛的,霧氣很重,能見度不超過三米。

  王順莫名的就感受到了一股恐懼感。

  下意識的摸了摸身後背著的弩,才稍微安心。

  弩是上好箭的,隨時可以發射。

  「呼~」

  一陣大風忽然吹過,前方的迷霧被吹散。

  而後王順就看到了兩株很大的柿子樹並排生長著!

  那兩棵柿子樹上掛滿了柿子,沉甸甸的,看上去枝條隨時會被壓斷。

  「我去!」王順驚呆了,而後就是一陣狂喜:「這剛剛在為糧食的事情發愁,沒想到就收到了這麼大的一份禮物。」

  柿子是個很神奇的東西。

  你幾乎很難再找到跟柿子樹一樣的,一棵樹能結好幾百個果子的植物。

  成熟的柿子含糖量高達百分之十六。

  即使是在零下二十多度的環境下,也依舊可以存活。

  不需要太複雜管理,能結果兩百來年。

  並且柿子樹對土壤要求很低。

  王順小時候就曾經聽家裡人說過,以前鬧飢荒,一村子人靠著村裡三顆柿子樹挺過了災年。

  後面王家村跟另外一個村子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村子裡的柿子樹被人給弄死了。

  後面種植的,也都無一例外,全部被弄死。

  直到現在,村子裡都沒有一株柿子樹。

  當然,對方村子也是一樣的。

  現在出現了一株高有三四米,上面所結的果實估計有上千個,王順能不高興才怪了。

  二話不說,王順就沖了過去。

  還是跟以前一樣,四周圍先撒石灰粉,然後煙熏火燎,把樹上可能存在的毒蛇、毒蟲給驅逐掉,然後才開採。

  這些柿子可能是因為處在這個很肥沃的土地上,所以結出來的果實也是又大又圓,個個都很飽滿。

  王順估摸著兩棵柿子樹上的果實,得有個兩千多斤了。

  這東西曬幹之後可以保存很長時間。

  即使是從現在開始家裡沒有一粒米,半點別的食物,光是依靠這些柿子,也可以讓他們挨過冬天。

  王順先把能夠得著的都給採摘了下來。

  很快就裝滿了兩個大袋子。

  一袋子差不多是一百斤的樣子。

  就在他準備先弄回去的時候,一轉身,愣住了。

  不遠處,來了兩個人。

  兩個三十來歲的男人。

  對方也是愣住了。

  而後當他們的目光看到王順身後的柿子樹,眼睛都紅了,眼中流露出深深的貪婪之光。

  食物,在這個年代,對很多人來說,是比黃金還要貴重的東西。

  特別是在這種人跡罕至的地方,道德、法律什麼的束縛幾乎就不存在了。

  「把東西放下!」其中一人指著王順,很是不客氣的說:「然後滾蛋!」

  王順把扁擔放下,淡淡的說:「這裡是我發現的,要滾也是你們。」

  對方隻有兩個人,優勢在我。

  「別跟他廢話了!」另外一個男人目露兇光:「弄死他,這些東西足夠我們在深山裡面生存好久了!」

  王順心中一動。

  這兩個男人為什麼要在深山裡生存?

  通緝犯?

  王順眼睛一亮,這不是妥妥的給自己嶽父送功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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