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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怎麼能奢求我放過你

  書      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怎麼能奢求我放過你

  「人族!」

  金鷹族和隱藏在濃霧中的毒神族,異口同聲。林

  言語中都有些不敢置信,怎麼會是人族。

  書

  人族什麼時候變得不怕劇毒了?

  林

  在各族的信息裡,人族每一方面都很均衡,並沒有突出點。

  文

  可為什麼眼前這個平平無奇的人族,可以不怕劇毒。

  學

  而且剛才的劍光,瞬間秒殺金剛魔。

  首

  這讓金鷹族人警惕起來。

  發

  這時金鷹族人忽然渾身一顫,口中噴出大量黑血。

  黑血散發著惡臭,他身上的金光變得更加黯淡,傷口中也是惡臭陣陣。

  劇毒發作了,金鷹族人眼中神光暗淡,知道今天必死無疑。

  林默語輕嘆一聲,「送你一程吧,怎麼說也有份軍功,不能浪費。」

  在林默語身邊出現一個骷髏神將,揮出一道潔白劍氣。

  被劍氣吞噬的前一瞬,金鷹族人眼中似乎有解脫之色。

  神王境又如何,大世界中步步兇險,哪怕到了神王境,一步錯,同樣身死道消。

  林默語看到濃霧,「下一個就輪到你了,是你自己出來,還是我請你出來。」

  濃霧滾動,隱藏在其中的毒神族人傳出陰冷的聲音,「你覺得一定能殺死我嗎?」

  林默語低聲道,「你可以看看外面。」

  外面....

  星空中密密麻麻站著大量骷髏神將。

  不止死亡濃霧外面有,死亡濃霧裡面同樣有。

  骷髏神將和林默語一樣,絲毫不怕這些劇毒。

  他們身上白光環繞,巫妖將軍不知疲倦地進行著治療

  骷髏神將就算在死亡濃霧裡待上一整年,都不會有事。

  骷髏神將很強,毒神族人剛才親眼見識過,隨意就殺死了金剛魔和金鷹族。

  如果自己對上,估計結局也差不多。

  毒神族的強大在於隱蔽,在於劇毒,而不是正面作戰力。

  毒神族人服軟,「你要怎麼才肯放過我。

  林默語呵呵一笑,「數萬年前的那場大戰,你們毒神族也有參與。我記得,朱雀星域裡有,有十三座生命星系,上千億人,

  就是被你們毒殺的吧「。

  濃霧翻滾得更加劇烈,毒神族人冷聲道,「事後我們已經付出了代價!」

  蕭戰天在事後確實打進了毒神族的祖地,至少滅掉了三分之二毒神族人,導緻他們幾乎滅族。

  後來毒神族雖然苟延下來,可人員銳減

  一舉掉出了強族行列。

  數萬年過去了,依舊沒能緩過來。

  林默語繼續說道,「雖然我不知道,蕭戰神最後為什麼罷手放了你們一條生路。」

  「但是,我們兩族是死仇,這個沒問題吧。

  毒神族人不說話了,他沉默不語。

  林默語打了個響指,「既然如此,你怎麼能奢求我放過你。

  剎那間,無數劍氣同時爆發,潔白的劍氣撕碎了死亡濃霧,隱藏在濃霧中的毒神族人頓時顯露出身形。

  他全身同樣被濃霧籠罩著,狼狽地閃避著劍氣攻擊。

  但面對密密麻麻的劍氣,他的閃避毫無作用。

  之前為了防止金剛魔和金鷹族人逃走,他親手鎖定了星空,屏蔽了傳送器具。

  現在,這一舉動成了他自己的催命符。

  劍氣撕碎了他的濃霧,撕裂了他的身體。

  濃霧之中,毒神族人模樣顯露出來。

  細長的身體,雙腿六手,模樣十分古怪。

  換個角度,或是讓他趴下來,看著有點像是蜘蛛。

  劍氣切斷了他的手腳,割裂了他的身體。

  黑色的血液流出,散發出酸臭味。

  毒神族人天生與毒為伍,全身都是劇毒。

  輕易解決掉他們,林默語手指彈出一團不死火焰

  不死火焰炸開,分別落在三具屍體碎肉上。

  熊熊烈焰中,三具屍體血肉重生,靈魂重組,轉眼間已經成為復生者,匍匐在林默語面前。

  林默語看著毒神族的復生者,「你的靈魂裡有禁制嗎?」

  毒神族人老實回答,「有。

  果然如此,其實他根本不用問。

  許多種族,靈魂中都會被種下禁制,防止一些秘密被窺探。

  人族還好,從不下禁制,畢竟是強族,神王境也接觸不到太多的秘密。

  金鷹族,惡魔族都是如此,他們星域廣闊,根本不怕別族的窺探。

  但毒神族不行,或許曾經和人族一樣,但現在不行。

  他們的祖地在哪裡,這就是最大的秘密。

  如果被別的種族知道了,說不定第二天就被人打上門了。

  毒神族的敵人可不少,想滅他們的種族,比比皆是。

  林默語也不抱希望,沉聲問道,「把你能說的,關於毒神族的事,都說一下。」

  「是!」

  他立即講述起來,身為毒神族的神王,太過隱秘的事情不知道,但大概的事情還是知道不少。

  毒神族現在縮在一塊神秘區域,從不與外族往來,休養生息。

  族內的人數已經恢復到了上億水平,具體多少他並不清楚。

  在各族中,這個數字不算太少,但比起強族還差得遠。

  甚至人族隨便一座生命星系,裡面生活的人就可能有十億百億。

  從他的話語中可以看出,當年蕭戰天確實把他們打得挺慘。

  並且在蕭戰天之後,還有別的種族也動了手,落井下石。

  毒神族當年的族人,最慘時百不存

  聽完之後,林默語把這些信息記下,轉身來到死亡之水面前。

  一股靈魂之力伸出,籠罩了死亡之水。

  在靈魂力包裹下,死亡之水逐漸縮小。

  從十米直徑,最終變得隻有拳頭大小,不到十厘米。

  此時的死亡之水,從液態變成固態,像是一顆金屬球,可以被人握在手中。

  林默語拿出一個玉盒,把死亡之水收入其中。

  心中一動,金鷹族人來到了自己腳下,成了他的坐騎,一起朝著遠古墳墓飛去。

  大世界裡種族無數,有不少種族都以速度著稱。

  這些種族,很多都適合用來當坐騎。

  (嗎王好)金鷹族就是其中之一

  用智慧種族當坐騎,有著法寶難以比擬的優勢。

  他們本身就具有戰鬥力,更加靈活,可以主動規避危險。

  林默語曾經用金鷹族當過一次坐騎,從那之後,他就感覺到了優勢,真的比戰王塔好用很多衣。

  「據說最好的坐騎是龍族,但是龍族嘛....

  他想到了好久不見的安塔瑞斯,想想還是算了。

  普通的龍族自己不一定能看到,如果用神龍當坐騎,估計安塔瑞斯能一口龍息噴死自己。

  林默語放下心中雜念,不再去想不切實際的可能性。

  他還記著答應過安塔瑞斯的事,等安塔瑞斯回到大世界,他要陪著安塔瑞斯殺回龍族。

  想殺回龍族需要強大實力,否則過去就是送菜。

  林默語覺得,自己至少要到神尊境才夠看。

  逐漸地,一座恢弘巨型墳墓,出現在視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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