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租個男友,竟是千億霸道總裁

第14章 你不給錢我們一家都不走了

  趙琴突然瞪著陳思敏,大聲訓斥道:「你說我為啥談彩禮?還不是因為你?你弟弟談一個女朋友不容易,是你三姨去女方家說了好長時間,女方父母才答應的。當時你三姨承諾說要給你弟在市區五環內買一套房子,代步車買20萬的,彩禮30萬,女方這才答應和你弟處朋友,你說咱家這條件,你又不是不知道?五環內的房子,100㎡最起碼也得100萬,我們往哪裡弄錢?所以,小敏,隻能讓你的男朋友出這筆錢,憑什麼我們娶媳婦要這麼多錢?」

  陳思敏覺得她母親就是一個小財迷,對自己太不公平了。

  「媽,你這不是賣女兒嗎?誰家要這麼高彩禮?500萬太多了。」

  「你男朋友連一千萬的勞斯萊斯都買的起,說明人家家裡有錢,我要500萬彩禮,對他來說那就是毛毛雨,可是對我的來說就是潑天的富貴,你說是不是好女婿?」

  「阿姨,這錢……」

  陳思敏害怕他說錯話,趕緊接過話說:「這錢他不能出,要出也得訂婚以後。」

  「你這死丫頭,還沒有出嫁呢,胳膊肘就往外拐是不是?今天要不是他壞事,你和志傑早就在一起了,我們也能順利拿到50萬彩禮,被他一鬧,所有的事都泡湯了,我不問他要彩禮問誰要彩禮?」

  「媽,你兒子的事和我的事,怎麼能混為一談?不能說因為飛揚的女朋友要50萬彩禮,我男朋友就得拿出來吧?」

  「我說小敏,這話雖然這麼說,理也是這個理,可是飛揚畢竟是你弟弟,你能眼睜睜的看著他單身一輩子嗎?我們陳家的香火要是斷了,你去和列祖列宗交代嗎?」

  「這都什麼亂七八糟的?都啥年代了?你們還搞傳宗接代這一套?」

  「不管什麼年代,傳宗接代也得有?要不然男人都別娶了,女人也別嫁了,都不生孩子,老了自己養自己,幾百年後,咱們這個國家也就沒人了。」

  馬慧芳聽不下去了。

  「我說大妹子,你們家的事等我們走了以後再說,目前咱們還是先解決我們的事。那20萬你拿不出來,也行,先把我們給你的十萬塊錢拿出來,這總沒問題吧?」

  「這……本來家裡是有錢的,可是你給定金那天,我兒子不是恰好帶著他女朋友回來了嗎?那十萬塊錢,讓我兒子看到了,當時他就把錢拿走了,說要給他女朋友買五金,我攔也攔不住。」

  「這麼說,你家連10萬塊錢都拿不出手嗎?」

  「馬大姐,你這是看不起人是不是?我女婿連1000多萬的勞斯萊斯都開得起,他怎麼可能沒錢?」

  嶽志傑又補了一刀。

  「媽,我早對你們說過,那勞斯萊斯就是他租的,身上衣服也是租的,他怎麼可能拿出500萬作為彩禮?隻怕5萬都拿不出來。」

  趙琴氣呼呼的說:「嶽志傑,你這孩子自己去賭錢,還丟了工作,寶馬車也被人開走了,現在你有什麼資格說我女婿?再針對我女婿,我跟你沒完。」

  「伯母……」

  「別叫我伯母,聽著就噁心。」

  「行,我不叫就是,我懶得和你們一家多說話,麻煩你們把還給我家的錢準備好,我們賬清了以後,馬上離開。」

  趙琴苦笑一聲,道:「好女婿,關於500萬彩禮的事,不是小事,你雖然有錢,隻怕也做不了主,等過了年,你和小敏定親的時候,我和你父母談。不過,現在,好女婿你就先幫我度過難關,給他20萬,先打發他們離開得了。」

  「20萬的錢,我有,隻是這不合理的事我是不會答應的。」

  「不合理?」

  嶽志傑氣憤的瞪著眼睛,把手拍在協議上,道:「這協議可是寫得清清楚楚,你沒長眼睛嗎?好好看看,要是不懂法的話,我不介意給你普普法?」

  「這協議剛才我已經看過了,表面上好像合法合規,可是這裡面卻有一個非常不合理的漏洞,所以這協議無效。」

  「周浩然,我看你是法盲吧?這協議上每一個字都有法律效力,你今天要是不拿出20萬,我就去法院起訴你,到時候,你不但要賠20萬,還要承擔我們雙方訴訟的所有費用,這加起來最起碼也得25萬,你確定要打官司嗎?」

  陳俊害怕了。

  「唉,這事,我們認,我們也沒想到這親事會不成,你放心,我們就算借也要把這20萬給你們。」

  「好女婿,你拿20萬有什麼困難嗎?難不成你的勞斯萊斯真的是租的?」

  「阿姨,這勞斯萊斯的事已經翻篇了,我有錢,但有錢不是隨便花的理由。我花的每一塊錢都得用在刀刃上。這協議書寫的內容是定親禮金,違背協議內容的要賠雙倍禮金,我都能理解,可是這定親禮金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你們卻忽視了。沒有這個環節,這協議就是無效的。」

  嶽志傑氣急敗壞的說:「你放屁,純屬放屁,你說這協議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我來問你,民間的定親儀式出席的重要人物有哪些?」

  「自然是男方,女方,男方父母,還有女方父母。」

  「說的不錯,不過還得有一個重要人物,那就是證婚人。請問這協議上有沒有提到證婚人簽字畫押?」

  嶽志傑被問的啞口無言。

  「這證婚人……證婚人,我們有,就是物業的經理老徐。」

  「可是老徐並沒有簽名按手印。」

  「老徐答應做我和陳思敏的證婚人,他沒簽字也不影響協議的法律效力。」

  「沒有證婚人,這協議就是廢紙。另外,你這協議雙方的主要當事人嶽志傑和陳思敏都不在現場。我想問下,這麼重要的兩個人物都沒有簽名,這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就是廢紙一張,不管你去哪個法院告,法院都不會支持你。」

  「周浩然,你胡說八道,就算沒有陳思敏的簽字,可是她父親的簽字也算數。」

  「那是你認為的算數。如果當事人不在,找個人簽個字就有用的話,那我是不是代表你和一條狗簽個定親協議,到時候你就要和一條狗成親了?」

  「你胡攪蠻纏,你才和一條狗成親呢!」

  陳思敏覺得周浩然的邏輯非常清晰,反駁有理有據,對他非常佩服,嘴角不自然的流露出一絲微笑。

  「周浩然,別以為你這麼說我就怕你,你不給20萬,我今天就帶著我爸媽都來你家住著,不走了。看你們能拿我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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