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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7章 靳睿大婚

離婚後她驚艷了世界 明嫿 2863 2026-06-09 12:21

  十八歲的元崢個頭已經竄到一米八五。

  小驚語仰頭沖他甜甜一笑,說:「謝謝小叔叔。」

  她早就能喊清楚小叔叔,小時候可以撒嬌喊小酥酥,九歲了,不好意思再在眾人面前撒嬌。

  元崢淡然一笑道:「應該的。」

  元慎之從包中取出一支鋼筆遞給元崢說:「小叔叔,這是送給你的。」

  元崢接過來,掃一眼,鋼筆是爺爺元老的,上面有刻元老的名字。

  他眼神微微沉了沉,向元慎之道了聲謝,放進肩上的包裡。

  包是高奢定製包,黑色格紋小羊皮,隱形LOGO,小驚語的。

  但是出門在外,都是他在背。

  今天的婚禮,小驚語仍是花童,元崢是伴郎,男花童是林檸和秦陸的兒子小秦珩。

  小驚語彬彬有禮地對元慎之說:「慎之哥哥,我和小叔叔該去換衣服了,婚禮快要開始了。」

  元慎之心裡不知是什麼滋味,五味雜陳。

  他覺得小驚語變了。

  時隔五年,他和她再也回不到兩小無猜的時候。

  不知怎麼的,他很懷念那時候和她鬥嘴,打打鬧鬧的日子。

  望著小驚語和元崢離去的背影漸漸走遠,元慎之突然提高音量喊道:「蘇驚語!」

  小驚語回眸,詫異地睜大眼睛,問:「慎之哥哥,你還有事嗎?」

  元慎之說:「這幾年,我不跟你玩,不是我的原因。我一直把你當成最好的朋友,想去找你玩,可是我爸爸不讓。」

  小驚語莞爾一笑,「沒關係,我們家孩子多,舟舟帆帆,小秦霄,小秦珩,秦小昭,我錦語小姨,還有我楚曄舅舅顧驍舅舅家的弟弟妹妹們都可以跟我玩,還有小虞心小虞澤虞青遇。」

  元慎之心裡說不出的空落。

  他一直把她當成最好的朋友,無可替代。

  因為想找她玩,爸爸總是不讓,他這五年很委屈很難過。

  可是他卻是她可有可無的朋友。

  元慎之有些沮喪,「沒事了,你和小叔叔快去換衣服吧。」

  小驚語轉身和元崢走了。

  走著走著,她伸手拉住元崢的手。

  元崢從她很小的時候,就拉著她的手,陪她玩,一直把她當成小孩子,此時仍是把她當成小孩子。

  身後傳來元慎之的聲音,「蘇驚語,你都九歲了,不能隨便牽男孩子的手!」

  小驚語覺得長大後的元慎之有點奇怪。

  元崢是她最喜歡的小叔叔,牽個手怎麼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我腳累。」

  元崢俯身蹲下,道:「我背你。」

  小驚語爬到他的背上,手臂攬著他的脖頸,扭頭沖元慎之做了個挑釁的鬼臉。

  那意思,她不隻要牽男孩子的手,還要讓男孩子背。

  元慎之一瞬間覺得從前的小驚語又回來了。

  他擡腿朝她跑過去,說:「還是我來背你吧。」

  小驚語秀美的小臉一綳道:「你又不是我的家人,我媽媽不讓外人背我。」

  元慎之老傷心了!

  他拿她當妹妹。

  她卻拿他當外人。

  元慎之很認真地說:「男女有別,你長大了,小叔叔也長大了,你不能再拉他的手,讓他背。」

  小驚語覺得他好啰嗦。

  小叔叔是和爸爸差不多的角色,拉一下手,背一下怎麼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咱們走。」

  元崢背著她去了換衣服的房間。

  他則去另一間房換伴郎服。

  黑色的定製西裝,白襯衫,成年人的款式,穿在他身上,有點違和,但是架不住他長相英俊,身上又有一種十八歲少年沒有的淡然和與生俱來的貴氣。

  同為伴郎的沈哲瞥他一眼。

  他個頭已經竄得和他差不多高。

  長相比他稍微遜色,但也是標準的大帥哥。

  他討厭他身上那種什麼都不在乎的鬆弛感。

  一行人和靳睿一起上車,前去林夕母親林玥在加州買的房子。

  林玥豪擲千金在加州買房,就為了林夕出嫁這天用。

  來到林玥買的豪宅。

  伴娘是林夕的隊友,皆是年輕朝氣的奧運冠軍。

  林夕事先給隊友們塞了紅包,讓她們不要堵靳睿的門。

  她太喜歡靳睿,不捨得為難他分毫。

  靳睿原以為伴娘會各種為難自己,沒想到如此順利,出乎意料。

  把紅包分發給伴娘,靳睿走進房間,垂眸凝望坐在閨床上穿中式嫁衣的林夕。

  她本就是頗具東方神韻的長相,纖長的眉,秀美的丹鳳眼,換上中式嫁衣,盤上女子出嫁的髮髻,身上那種東方韻味越發濃厚。

  在他們這種國外長大的華人眼裡,這種長相的女子是最美的。

  他俯身,嘴唇湊到她鬢角親了親。

  接著走到林玥和燕歸面前,單膝跪下,他喊道:「嶽父,嶽母,從今天開始,我改口喊你們爸媽,以後咱們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給顧逸風、顧驍、秦陸、楚曄等人當過太多次伴郎,這些流程,他早就瞭然於兇。

  林玥從包中掏出厚厚的紅包,遞給他,笑眯眯地說:「一定要對小夕好,這丫頭十幾歲就開始喜歡你了。」

  靳睿接過紅包,道:「媽,您請放心。」

  林玥擡起眼簾看向閨床上的林夕,叮囑她:「小夕,婚後不許欺負阿睿。你師父教你功夫,是讓你自保的,不是讓你欺負人的。」

  林夕嘴上答應著,心中卻想,她這麼愛靳睿。

  怎麼捨得欺負他?

  燕歸也把紅包遞給靳睿。

  他扭頭對林玥說:「不如咱們以後就定居在加州。」

  就這麼一個女兒,打小被壞人擄走,差點死了,實在不捨得和她分開。

  林玥想了一下,「也好,反正我是富貴閑人,在哪裡待都一樣。以後女兒去哪兒,咱們就去哪兒。」

  元崢靜靜地望著他們,心中不由得想起雙雙去世的父母。

  可能小時候的傷,特別痛,痛到一生都難忘。

  過去這麼多年了,他仍然想念去世的爸爸媽媽,他的人生是傷感的,消沉的,本該陽光明媚的少年,內心卻陰鬱。

  沈哲看他一眼,低聲問:「不開心?」

  元崢面色平靜,「開心。」

  沈哲頓一下說:「花童不會來接新娘子,等會兒去婚禮現場就能見到驚語了。」

  元崢沒什麼情緒道:「跟小驚語沒關係。」

  沈哲意味深長地瞥了瞥他,右唇角輕輕往下壓了壓,覺得他裝。

  該走的程序都走完,靳睿抱起林夕下樓。

  一行人上車,浩浩蕩蕩地趕去顧華錦的莊園。

  小秦珩第一次做花童,特別激動。

  看到靳睿抱著林夕下車,他扔下小驚語,邁開細長的小腿一溜煙跑到靳睿和林夕面前,高聲喊:「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這是他在電視劇中偶然看到的,一激動脫口而出。

  眾人皆哈哈大笑。

  這孩子簡直是飛一般的速度,婚禮還沒開始呢,他就已經單方面給人宣布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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