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7章 黎姜是男人,陸景珩也隻要她!
陸景珩回到書房後,其實想給她發一句,姜姜,對不起。
他酒後失控,又碰了姜梨。
他不知廉恥,對不起他的姜姜。
隻是想到黎姜特别不喜歡他說對不起,終究還是忍住了。
他一直覺得,他和黎姜能相依相伴一輩子。
他從未想過她不是個姑娘這個可能。
昨晚剛知道她竟是個男人的時候,他如遭雷擊、前所未有迷茫。
可睜開眼睛、閉上眼睛,他腦子裡全是那個朝氣蓬勃的少年的模樣。
甚至,因為姜梨的眼睛、唇跟他有幾分相像,他醉酒後在姜梨身上幾乎脫缰。
他也無比清晰地意識到,就算黎姜是男人,他依舊放不下她。
他依舊想要她。
隻要她!
那次她說自己是女孩,不是故意的,隻是俏皮地跟他開個玩笑。
他們認識這麼多年,聊天輕快又自然,别的事情,她不可能說謊。
也就是說,她真的有個渣男前男友。
或者說,她跟别的男人在一起過。
既然她能接受跟别的男人在一起,是不是說,也可以接受他?
陸景珩覺得自己簡直瘋了。
從小到大,他一直覺得,男人女人在一起,一生一代一雙人,才是健康的、正确的感情。
就像他的父母、爺爺奶奶那般,執子之手,生死相依。
他骨子裡是無法接受與男人在一起的。
可因為對方是黎姜,他竟想突破所有的界限,不顧世俗的眼光,跟她在一起!
遲遲沒收到她的回複,向來從容、沉穩的他,難得忐忑不安、抓心撓肺。
他知道,他一直催着見面,她可能會嫌煩。
可他為情所困,相思成疾,太想太想見到她,還是厚着臉皮又打了句,“姜姜,我想見你。”
他不介意她是男人……
他想見她……
看到陸景珩發過來的信息,姜梨徹底吓傻了。
真的,她文化程度挺高的,上學那會兒,語文學的也挺好的。
但這一瞬,她覺得她好像有點兒不認識漢字了。
跟一個大男人聊了那麼久的天,還表白過,難道他不應該覺得膈應嗎?
怎麼還想見她?
而且,她又不是真的男人,他倆怎麼見面啊?
她總不能一夜之間多張塊肉吧?
“景陸,我們還是别見面了。”
姜梨斟酌着打字,“我……我給你發的那張照片,其實美顔過了。”
“我真人長得特别醜,我怕見了面會吓到你。”
“我長得特别黑,臉上還有很多斑點,總之怎麼看怎麼難看,你見到我之後,肯定會讨厭我的!”
姜梨覺得,他不介意她的性别,大概率是因為她給他發的那張變裝照還算是好看。
若是他認定她醜陋不堪、奇葩吓人,肯定就不想再跟她見面了。
她越想越覺得自己的小腦袋瓜機靈,悄悄給自己點了個贊。
書房中的陸景珩一直緊張地等待着她的回複。
收到手機提示音,他連忙給手機解鎖,查看她發過來的信息。
她說,她長得特别醜。
他知道,當今社會,美顔盛行,大家拍照片、拍視頻,都喜歡各種美顔。
某短視頻軟件上,八十老太都能變成妙齡少女,一身腱子肉的大叔,也能美得弱柳扶風。
黎姜拍照片會用美顔,會很正常。
可他跟她聊天、對她情根深種,也并不是因為她長得好看,而是因為兩人心靈契合。
他早就已經把她當成了靈魂伴侶。
他自然不會在意她是俊朗無雙,還是奇醜無比。
他将手機放在書桌上,正襟危坐,虔誠而鄭重打字,“我不在意。”
姜梨等了好一會兒。
遲遲沒得到他的回複,她覺得應該是他喜歡好看的,她一說醜,他就退卻了。
她松了一口氣,越發覺得自己怪聰明的。
隻是,她還沒開心幾秒鐘,竟看到他說,他不在意。
緊接着,她又收到了他發過來的好幾條信息,“外表并不重要。”
“姜姜,我想見到你。”
“今天晚上,我們能不能見一面?”
今晚……見面?
姜梨手指猛一哆嗦,差點兒把手中的手機給扔出去。
他長了一張清貴無雙、恍若神明的臉。
他身上帶着與生俱來的華貴之氣,無端讓人覺得高不可攀。
那般矜冷的男人,按理說眼光應該很高、很挑食的。
他怎麼……怎麼對她描述出來的醜男,都能下得了口啊?
還是她隻是說自己很醜,殺傷力不夠強,他心中其實還抱着一絲絲期待?
是不是隻要确定她是真的奇葩猥瑣的醜男,他就徹底死心了?
“姜姜,我們就見一面。”
“如果見了面之後,你依舊特别讨厭我、排斥我,我不會再打擾你。”
陸景珩的姿态放得很低很低。
仿佛,他不是高高在上、冷漠無情的陸家大少,隻是一個為情所困的傻瓜。
姜梨向來吃軟不吃硬。
她本就感激陸家,也克制不住對陸景珩生出了好感,他把姿态放得這麼低,她完全不知道該怎麼拒絕他。
她好像,隻能以最醜的面貌出現,讓他徹底死心。
也讓這段不該萌芽的喜歡,徹底寂滅在他們的記憶中。
現在化妝技術如此發達,堪稱邪術。
短視頻軟件上,不少網紅男扮女、女扮男,網友完全分辨不出他們的真實性别。
她有把握也把自己弄成醜男。
但想要不露出破綻,她得準備一些化妝工具,需要時間,他倆今晚肯定沒法見面。
她對着手機屏幕發了好一會兒的呆,才緩緩打字,“今晚我有事,沒法去見你。”
“周末吧。”
“景陸,我們周天見面可以嗎?”
周天……
今天是周三,還有好幾天。
陸景珩有些等不及了。
他希望今晚……不,最好是現在就能見到她。
但她好不容易才答應跟他見面,他怕他若得寸進尺,她會直接不理他了,他還是決定強壓下相思,周天見。
若隻是晚上吃一頓飯,時間太短,慰藉不了相思。
他不想失了分寸讓她嫌惡,但他太想太想多跟她相處,還是厚着臉皮打字,“行,周天早晨八點,你說個地址,我接你去露營。”
“我燒烤的手藝不錯,可以烤茄子給你吃。”
其實他想早晨五點便去接她。
最好淩晨就見面。
但他擔心時間太早她起不來,隻能退而求其次,定八點。
周天早晨八點?
露營?
燒烤?
姜梨以為他隻是想晚上跟她一起吃頓飯的,沒想到他竟想去露營。
不過,去哪裡吃飯都無所謂。
隻要他看到她的醜臉,肯定就不想再見到她了。
出于端正的三觀和骨子裡的教養,他肯定不會把她扔在荒郊野外,但也絕不會真的為她烤串吃。
估計就是見了面,直接讓人把她送回去,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各自安好。
早晨八點真的太早了。
她四五點就得跑去酒店化妝。
不過想到早見面能早些一刀兩斷,她還是認真打字,“行,早晨八點見。”
昨天晚上,她不願跟他相見,他覺得冬日酷寒,滿眼蕭索。
這一瞬,看到手機屏幕上幹淨、漂亮的小字,他卻覺得陽光明媚,花香滿懷。
原來,是他心裡的花開了。
他唇角遏制不住上揚,眸色更是溫暖的不像話。
他的指尖,都好似纏繞了缱绻的溫情,鄭重打字,“這周天早晨八點,不見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