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重生82:從上山挖寶開始緻富

第250章 自己做羽絨服、收割了!

  遊行貨郎,就是一種騎著自行車或者摩托車,後面綁著一個大箱子,裡面裝著各種貨物的商人。

  他們一般手裡頭還會拿著一個鈴鐺,邊走邊搖。

  王順:「咱們村子很少有遊行貨郎來啊。」

  「是啊。」王浩嘴裡叼著一根狗尾巴草:「所以村子裡的人都去了,咱們快點走,晚點東西都被買光了。」

  王順就招呼家裡人一起去。

  王爸對這個不太感興趣,就說他留下來看家。

  遊行貨郎在祠堂前面的空地上。

  王順他們到的時候,已經圍了很多人。

  今晚上的月亮很大,地面都被照得亮堂堂的。

  遊行貨郎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正在快速的給一個個村民拿東西,找禮物。

  王順拉著王青青鑽了進去。

  低頭一看,大大的貨箱裡面裝著不少的東西。

  有麥芽糖、冰糖葫蘆、糖炒闆栗、還有千層布鞋,煤油燈,手電筒之類的。

  王順開口:「老闆,給我來一份麥芽糖,五串糖葫蘆,一份糖炒闆栗,手電筒也給我兩個。」

  貨郎一聽王順要這麼多,都樂開了花。

  有村民就感覺酸溜溜的了。

  王順居然都沒有問價格,肯定早就富得流油了。

  也有村民忍不住說:「順子,你都那麼有錢了,不如請大傢夥都吃糖唄?」

  王順:「下次,下次一定。」

  貨郎把王順要的東西打包好,總共是21.65元錢。

  最貴的是那兩個充電式手電筒,其它東西倒是便宜。

  特別是在農村,外面沒有路燈的情況下,手電筒作用就很大了。

  「來,一人一根。」王順把糖葫蘆分給王青青、王媽還有王浩,自己也吃一根,還剩下一根是給王爸的。

  糖葫蘆外表裹著一層糖漿,一個個都很大,很飽滿,吃起來酸酸甜甜的,十分開胃。

  沒有科技與狠活的東西,吃起來就是爽。

  這年代的人們身體裡普遍都缺少油水跟糖,吃這些東西能夠讓人感覺到極度的愉悅。

  不少小孩子看著他們吃,口水都快要流下來了。

  王順視而不見。

  這要是給其中一個人,其餘的都會圍上來的。

  王浩自己也買了一點東西。

  沒過多久,遊行貨郎的東西就全部被買掉了。

  他又詢問村民有沒有鴨毛要賣。

  王順這才看到貨郎車前頭有一個箱子,裡面裝著的就是壓縮的鴨毛。

  村子裡平時也不會殺鴨,自然是沒有鴨毛賣的。

  但王順還是上前問了一句:「鴨毛怎麼收啊?」

  貨郎以為王順有的賣,就帶著期盼之色說:「一斤兩毛錢。」

  「哦。」王順點點頭,指著他收的那些鴨毛:「你的這些我收了,一斤三毛錢。」

  遊行貨郎:「啊??」

  最後,對方自然是賣了的。

  這比他拿去賣的價格還要高一些。

  不賣是傻子。

  「買這個東西做什麼啊?」回去的路上,王青青好奇的問。

  王順笑道:「做羽絨服。」

  家裡人都不懂什麼是羽絨服。

  王順也沒有過多的解釋。

  等到時候做出來她們就知道了。

  現在那種防水的布料不太好弄到,也很珍貴,到時候就用普通布料代替就行了。

  羽絨服的特點就是輕快、保暖,穿著舒服。

  這個冬天有狼皮大衣,再有羽絨服,就可以過個暖冬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順跟王爸王媽就帶著各種工具出門去收割蕎麥了。

  這跟割稻穀其實差別不大。

  所需要用到的工具是鐮刀跟繩索。

  天還剛蒙蒙亮,三人來到種植蕎麥的田裡面。

  判斷蕎麥是否成熟,就看其全株有70%-80%的籽粒成熟與否。

  即籽粒呈現黑色、褐色或銀灰色時,即可進行收割。

  王順活動了一下身子,就拿著鐮刀。

  彎腰,用一隻手握住蕎麥稈,另一隻手用鐮刀貼近根部將其割斷。

  把割好的蕎麥稈根對根、葉對葉排放整齊,再用繩子捆紮。

  沒什麼技術難度,純粹是體力活。

  王爸王媽臉上都帶著笑容。

  這蕎麥長得很好,粒粒飽滿,家裡面的糧食安全防線又提升了一大截。

  三人都不說話,就悶頭的收割。

  等太陽出來,已經收割完了。

  其他村民這個時候也陸續的出來幹活了。

  在看到王順他們家滿滿的收穫之後,一個個都羨慕不已。

  也表示想要種植蕎麥。

  因為這個東西畝產太高了。

  比大米至少要高一倍。

  先用打禾機把蕎麥打出來。

  然後就裝袋子,搬運回家,放後院裡攤開。

  要等曬乾之後才能進行脫殼。

  村子裡有一台專門用來脫殼的石碾。

  「這麼快就弄好了啊?」王青青迎了出來,很是驚訝:「收割了多少斤啊?」

  王順笑著回答:「現在秤不準,要等把水份曬乾之後再來。」

  「哦哦哦。」王青青點點頭:「那你們休息一下,馬上就可以吃中飯了。」

  王順他們一個早上勞動下來,都累得不輕。

  開了三瓶汽水,一人一瓶大口大口的喝了起來。

  大夏天的,來上這麼一瓶,要多爽有多爽。

  王青青很快就把飯菜給端上來了。

  中午的主菜就是王順昨天抓到的野雞。

  一整隻全部跺成塊,加姜蔥蒜、鹽跟一點點的醬油去蒸熟。

  然後放幾顆土豆下去,再煮幾分鐘。

  一打開鍋蓋,肉香味就洶湧而出。

  全家人都下意識的吞了吞口水。

  「好香好香。」王順按捺不住,趕緊給大家盛飯。

  先給爸媽一人一個雞腿,再給王青青一個雞翅,自己把最後一個雞翅夾碗裡。

  這野雞的皮是那種金黃金黃的,在不斷的滴著黃油。

  一口咬下去。

  王順的感受就三個字:嫩、滑、香!

  普通野雞味道就這麼好了,不敢想象那什麼環頸稚,八珍雞的味道得多好。

  王順悶頭狂吃。

  雞翅吃得乾乾淨淨,一丁點肉都沒有了,才丟到門外給狗吃。

  往飯裡面倒了點雞汁,扒拉兩口,同樣是超級無敵的香。

  一頓飯吃完,全家人都露出了幸福的滿足笑容。

  這日子過得簡直不要太爽。

  「對了順子。」王爸忽然一拍腦袋:「瞧我這記性,有件重要的事情忘記跟你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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