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塵埃落定
「證據一:這是最近一個月,方圓十裡,所有購買桐油的記錄。
記錄顯示,在十月三號張瘸子購買50L桐油。」
「證據二:張瘸子在酒後失言,說自己被一個姑娘雇傭,去燒長平街的鋪子。
雖然是酒後之言,但此刻張瘸子對自己說的內容供認不諱。」
「證據三:無所事事的張瘸子,最近確實多了一筆額外之財。」
「證據四:有鄰居指認10月3日夜晚,張瘸子在舒適快餐店附近鬼鬼祟祟。」
公安同志一頁一頁念著手中的文件。
這些都是舒顏花大價錢搜集來的證據。
人證、物證俱在。
「這些都隻說明是張瘸子縱火行兇,跟我女兒楊曼麗有什麼關係?」
楊軍不以為然。
說到現在都沒說到重點上。
「同志,你沒有聽到證據二裡說的嗎?
張瘸子表示,是個姑娘雇傭他的。」
「你意思是我女兒雇傭他去燒人家店?這不可能,我女兒不是這樣的人!她……」
「那楊營長覺得她應該是什麼樣的人?證據確鑿,難道你還想包庇她不成?」
突如其來的聲音,打斷了楊軍的振振有詞。
「霍、霍團長,你怎麼在這兒?」
「我怎麼就不能在這兒?楊營長還是管好自己的家事比較好。」
「小霍,你怎麼來了?」
周慧蘭看了看女兒,以為是女兒叫人家來的。
舒顏聳聳肩。
她的證據已經能將楊曼麗錘死。
何必再去欠霍臨淵的人情。
「阿姨,我聽說縱火案有眉目了,就過來看看。
不看不知道,原來還有人想以公謀私呢。」
「霍團長說的這叫什麼話,如果真是曼麗的錯,依法該怎麼判怎麼判!」
楊軍咬著牙說的義憤填膺。
霍臨淵不屑一顧道:「哪兒還有什麼如果,鐵證如山,你還在這兒狡辯!」
「我……」
「好了,各位同志。事情究竟如何,我們公安會做出最公正的決斷。
現在是最後一步,讓張瘸子和楊曼麗對質。」
張瘸子看到這麼多大人物,已經嚇得腿哆嗦了。
前段時間他喝酒誤事,不小心把自己心裡的秘密說了出來。
現在是徹底完了。
「各……各位領導,我……」
「張三利,現場的人中有沒有指使你縱火行兇的人!
已經在公安局了,你最好實話實說,敢耍什麼心眼兒和花招,等待你的就是吃槍子!」
公安同志厲聲呵斥。
嚇得張瘸子立刻跪在地上:「不敢不敢,我這就認這就認!」
他的目光在房間裡尋找一圈,最後定格在躲躲閃閃的楊曼麗身上。
「是她!
是那個女人指使我的。
她給了我五百塊錢,讓我晚上放火去燒那家店。
公安同志,我是冤枉的!
這個賤人跟我說,這就是一家店,燒了就燒了,可我不知道裡面還住著人!」
第二天,他躲在街角偷看的時候才知道,有一家三口住在樓上。
幸好他們沒被燒死,不然自己身上就背上命案了。
這個賤丫頭居然忽悠他。
「我、我後來還找她算賬呢!騙我說裡面沒有人住!」
當天,他就找到楊曼麗,又索要了一千塊錢,如果她不給自己自己就去揭發她。
逼的那死丫頭又給了自己八百,說一時半會籌不到一千塊錢。
「你胡說!不是我!」
「就是你!你還說你爸是個官,出事了會幫你擔著。
你住在平江路三號家屬院。」
「你跟蹤我!」
楊曼麗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顯然已經暴露了自己。
張瘸子也不是沒腦子的人,這事一旦暴露,他被抓。
那肯定要拉個墊背的,既然對方說自家有關係、有人,那肯定能把自己撈上來。
好在他留了一手,跟蹤這個女的,知道她家在哪兒。
「現在證據確鑿,我們要將這兩個人收押起來,隨後移送到司法部門。
至於舒適快餐店的損失,你們自己估算出來,到時候也由法院統一審理。」
最後楊曼麗的母親,一個打扮時尚的女人找上門來,讓他們開個價,把這件事情和解了。
看對方一副趾高氣揚的模樣,周慧蘭拿起掃把,直接將人趕了出去。
「呸!什麼東西!
上樑不正下樑歪,就你這種貨色,能教育出什麼好孩子!
縱火行兇,明知道我們一家三口住在樓上,要不是我女兒睡得晚,我們一家三口早就葬身火海了!
到時候你們一家人就可以逍遙法外,憑什麼?
今天就是豁出這條命,我也要讓她把牢底坐穿!」
楊曼麗的母親也惱怒了。
「豁出命,你的命值幾個錢?
你要考慮清楚,得罪了我們,你們將來如何在京都立足?
你的孩子能夠順利畢業嗎?
就算讓她熬到畢業又能找到工作?」
對方這一番威脅的話,讓周慧蘭拿掃把的手緊的發白。
這幫畜生!
「原來楊夫人平日就這麼作威作福的,不知你借的是楊軍的勢力,還是你們李家的勢力?」
霍臨淵靠著吉普車,車鑰匙在食指慢悠悠的晃著。
說出來的話卻讓人不寒而慄。
「你、你是霍臨淵?」
「不錯,還能認得我。
我倒要看看,你們如何讓他們在京都無法立足。」
從霍臨淵張口說第一句話,楊曼麗的母親就知道,自己女兒這一輩子算是毀了。
「有時間在這兒威脅別人,不如多回家籌些錢,把別人的經濟損失給償還了。
再請個好點律師,盡量讓她少判幾年,滾!」
看著對方夾著尾巴狼狽而逃,周慧蘭鬆了口氣。
舒顏急忙趕回來,就看到母親和霍臨淵站在門口談笑風生的場面。
即便她將證據提交,把楊曼麗錘死,都避免不了這些人上門來欺辱。
這件事塵埃落定後,讓舒顏徹底明白了,一味的隱忍和退縮,並不能換來海闊天空。
要想在京都立足,要麼有權,要麼有錢。
最後,楊曼麗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賠償舒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誤工費八千元。
舒顏算了算,重新裝修店鋪,傢具、家電大約要五千塊,剩下的三千去掉一千塊找證據的開銷,還剩兩千。
交給爸媽,算是誤工費。
舒家夫婦怎麼都不要,之前孩子還給他們兩千塊,現在裝修的錢很寬鬆,讓舒顏自己存著。
宋青青知道楊曼麗被抓,罵了句廢物。
這都能讓人家抓住把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