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六零換嫁,大小姐隨軍西北贏麻了

第一百八十四章 偷糖吃的肖小玲

  嗯?

  李忠勛緊緊的擰著眉峰,雖然西北與京城部隊隔著千裡,但他對陸雲澈有所耳聞。

  這位冷麵軍王是歷經沙場的常勝將軍,一身肝膽,高大威猛,冷傲血性。

  女孩們對他既喜歡是又害怕。

  這樣一個男人娶的媳婦竟然不聽他的話?

  陸雲澈鎮不住?

  說實話,李忠勛有點不相信的。

  林幹事也有問題,「陸副師長,你媳婦多少歲?」

  陸雲澈說,「二十歲。」

  林曉明笑著點頭,「二十歲啊,果然年輕,任性正常,既然你媳婦會去文工團,那我去文工團找她,文工團是我們宣傳科主要合作對象,在那裡採訪也行。」

  他很快有了決定。

  「呵呵。」

  李忠勛眉峰舒展,「看看林幹事的工作態度,積極主動,熱情似火,這個方案不錯,小陸,行嗎?」

  陸雲澈點頭,「行。」

  「好。」

  林曉明站起來了,「既然沒有意見,陸副師長有時間嗎?我們一起去吧?」

  陸雲澈轉頭問軍長,「需要我去嗎?」

  李忠勛略一思忖,「去吧,林幹事不認識你媳婦,別再鬧出什麼誤會,好好配合宣傳科工作,把你媳婦的光輝一面展示出來,如果成功是要上報紙的,最大的軍報。」

  他千叮嚀萬囑咐。

  「是。「

  陸雲澈答應了,他與林曉明一起離開軍長辦公室。

  ……

  宋雲初在陸雲澈上班走後,收拾完家裡衛生,用靈泉水給傷口做了清洗,上藥,又纏上繃帶。

  然後去衣櫃把昨天買的新衣服,新鞋拿出來,坐在床邊,用剪刀剪下衣服標籤。

  宋雲初這次買的列寧裝是黑色的,大西服領,雙排扣,斜紋布。

  在六零年代,列寧裝可以說是當代女青年最青睞的一款衣服了。

  宋雲初這次是按照自己尺寸買的,特別合體。

  她穿上衣服試了試,褲子正正好好,但是上衣腰身有點肥。

  宋雲初找到針線把腰身收了收,重新試試,這次順眼多了。

  她穿上新買的白襪子,黑色皮鞋,三厘米的鞋跟,踩在腳下很舒服。

  烏黑長發盤起來,插上玉簪子。

  宋雲初本人不喜歡黑長直發,也不喜歡麻花辮。

  她在新世紀經常盤頭髮,最喜歡的丸子頭。

  宋雲初在二十三歲那年一時興起燙了頭髮,就是新世紀電影明星那種蓬鬆自然的大波浪。

  走路,髮絲飛揚,大波浪隨著韻律彈彈QQ的,配上醫生的白大褂,冰清玉潔、風情萬種。

  追求者魏森馬可喜歡了,一看見她,眼睛欻欻放光。

  女神!

  以至於後來宋雲初一盤頭髮,他就不高興,還會故意拆開。

  唉!

  不知道魏森馬聽見她死亡的消息,怎麼樣了?

  ……

  宋雲初穿書過來後也想改變一下心情,把黑長直的頭髮燙了。

  可惜六零年代美髮的整體水平不高。

  雖然街頭也有一兩家國營美髮店。

  但宋雲初信不著托尼。

  萬一燙完頭髮出不去家門,秒變大媽怎麼辦?

  反倒毀了心情。

  還不如盤頭髮呢,不僅有氣質,還乾淨清爽。

  宋雲初對著鏡子盤完頭髮,還在嘴唇上塗點口紅。

  恰到好處的潤色。

  因為她去的是文工團,裡面都是大美女。

  她不能被比下去。

  宋雲初照照鏡子,沒有不妥之處,這才拿著鑰匙離開卧室。

  剛走了一步。

  「嘶~」

  清澈眸底浮現痛苦。

  宋雲初發現腳踏實地走路還是不行。

  腿部肌肉繃緊,牽扯腿上傷口有點疼,還是悠著點吧,別逞強了。

  必須借一副拐杖。

  宋雲初推開房門一路跳著走到院子裡,驚喜發現牆根地裡的種子冒芽了。

  不是綠色,是白色的。

  哈。

  用靈泉水灌溉的土地就是有營養。

  不錯。

  宋雲初正看著地裡冒出的小芽尖呢。

  忽然發現圍牆投映的陰影多出一小塊。

  有人!

  宋雲初擡頭看向圍牆,多了一個頭髮枯黃的小腦袋。

  隔壁的小女孩。

  她的脖子以下都被圍牆擋住了,這要是晚上就被嚇到了。

  宋雲初嘴角輕勾,「肖小玲,糖球好吃嗎?」

  她故意這麼說,以為小女孩會嚇的逃跑。

  誰知肖小玲不慌不亂的張開嘴巴。

  「阿姨,我沒吃糖,嘴裡什麼都沒有。」

  嗯?

  宋雲初驚訝她情緒的穩定,「小玲,你今年幾歲了?」

  這孩子不簡單。

  她多了幾分了解的興趣。

  肖小玲說,「我八歲。」

  八歲?

  宋雲初眉心微蹙,不像啊,看著最少比實際年齡小兩歲。

  「你媽媽在家嗎?」

  肖小玲搖頭,「不在家。」

  因為瘦,顯得眼睛很大,她一晃腦袋,好像兩隻眼珠子在眼眶裡咣當。

  「姐姐,你長的好漂亮,像仙女似的。」

  羨慕的目光。

  宋雲初微微一笑,「你長大也會很漂亮,小玲,你八歲了,怎麼不上學呢?」

  肖小玲咬著小手指頭,「我要看弟弟。」

  看弟弟?

  宋雲初不解,「你媽呢?她白天上班嗎?」

  肖小玲還沒說話。

  「雲初!」

  從她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

  嗯?

  宋雲初回頭,原來是翠花嫂子站在牆根,手裡端著一個二大碗。

  「雲初,你今天打扮的這麼漂亮,要去哪?」

  苗翠花驚訝的問。

  「翠花姐,我想去文工團找個朋友。」

  宋雲初轉身跳著腳向她走去。

  苗翠花說,「你真待不住啊,腿有傷還到處走,這套衣服是新買的嗎?」

  「不是新買的,這是嫁妝裡的,昨天那條褲子被刀割壞了。」

  宋雲初沒說實話。

  苗翠花也覺得惋惜,「可不嘛,白瞎一條褲子,血都洗不掉,雲初,你在文工團還有朋友呢?」

  「是啊,她叫陳圓圓,合唱演員。」

  宋雲初拿周志成女朋友充數,去文工團總要有個理由吧?

  苗翠花恍然大悟,「你朋友是合唱演員啊,雲初,我還你碗,昨天野雞肉真好吃,我老兒子吃了好幾塊,就是不方便,不然我也去大集轉轉,買點野味,改善改善生活。」

  她把碗遞過圍牆。

  宋雲初接過來。

  「是啊,趕集確實沒有去市裡方便,我走著去的,花了一個小時呢,哎?翠花姐,碗裡怎麼還有棗呢?」

  她驚訝的看著碗裡的大棗。

  苗翠花解釋,「這是規矩,你年紀小不懂,還碗不能空著,哪怕盛碗水呢,我放棗是希望你們小兩口早生貴子。」

  她捂著嘴笑。

  額?

  宋雲初額頭滑下三條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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