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七零,慘遭拋棄後我轉頭嫁軍官

第322章 給我穿

  林秀香端著一碗薑絲糖水雞蛋過來。

  溫淺也沒有推辭,這調羹就放在火爐邊吃了起來。

  「我也是才回來沒兩天,家裡收拾一下就回來看您了。」

  「對了,我給您買了一套衣服,您試試,若是尺碼不行,我也好去換。」

  溫淺將買的衣服拿了出來。

  「哎喲,怎麼還給我買衣服了?你自己還讀書呢,怎麼還給我花錢?」

  林秀香沒有想到,溫淺還給她買了衣服回來。

  溫淺聽到林秀香,說她還在讀書的時候,手上的動作便頓了一下。

  然後她面色如常的將衣服拿了出來,讓林秀香去裡面試試。

  林秀香被溫淺說了半天,這才半推半就的,高興的將衣服給試了。

  這套衣服溫淺買的是大紅色的碎花棉襖,褲子也是厚棉襖。

  溫淺又將買來的,裡面加了絨的皮靴子拿出來。

  「哎喲,怎麼還買了鞋子?」

  林秀香稀罕的摸著皮靴子的做工,手也伸到了靴子裡面,「這,這老貴了吧?哎呀阿淺,這這真的不用,外婆還有鞋子穿,這個你拿回去退了!」

  溫淺笑著搖頭,「這買了哪裡還有往回退的到道理啊,人家也不樂意退的。」

  「再說這真的沒多貴,是從羊城那邊過來的,那邊這種鞋子很多。」

  「真的的不貴,您放心穿!」

  兩人又推了幾遍,林秀香這才將靴子和衣服換了下來。

  嘴裡還在絮絮叨叨,「你自己還在讀書呢!外婆這也幫不上你什麼忙,回來還讓你破費,下次可不許再買了啊。」

  溫淺嘴笑著應了下來,又和林秀香聊起了其他的。

  沒一會,林秀香準備去做午飯。

  溫淺也起來去幫忙。

  林秀香年紀慢慢大了,做事也慢了下來。

  有溫淺幫忙,中午飯很快便要好了。

  「喲,娘,家裡做好吃的呢?」

  這邊飯菜才剛要好,溫淺還沒有去叫王江水,這邊劉春和王江河便從外頭走了進來。

  隻是讓溫淺意外的,竟然是劉春竟然是拄著拐杖進來的。

  其中一條腿顯然比另外一條腿短了一截,看起來像是受過什麼嚴重的傷。

  王江河則臉上一道長長的疤,看來像是被很麼利器割到了臉,看起來很滲人。

  溫淺看到他們樣子後,隻是挑了挑眉,很快便收回視線,不再看他們。

  「奶奶!」

  兩人後頭還跟著王有亮和王有程兄弟倆。

  溫淺聽到聲音,手上的動作沒停。

  林秀香看了眼溫淺,看她沒有說話的意思,便嘆口氣。

  轉頭交代王有程,「有程你去喊你二叔過來吃飯。」

  王有程看了正在炒菜的溫淺一眼,哎了一聲,便轉頭又出門去了。

  劉春見小兒子出門,她一雙眼睛則滴溜溜的在廚房裡掃了起來。

  當看到桌子上沒有來得及收起來的豬肉和麥乳精冰糖之類的,便要上手去拿。

  王江河眼疾手快的拍了劉春的手一把,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劉春不甘心的收回手,嘴裡嘀咕著,「你娘牙都要沒有了,這些她也吃不了,我們帶回去不是剛好?孩子這麼多呢!」

  王江河沒說話,隻是透過廚房那煙霧繚繞的炊煙,視線落到了溫淺的身上。

  他看到溫淺像是沒有看到他這個大舅舅一般,根本沒有朝這邊看過一眼。

  似乎他這個溫淺母親的哥哥,就真的在溫淺的眼裡,已經是一個陌生人了一般。

  甚至連看都不願意看他一眼。

  王江河下意識的摸了摸臉上這猙獰的傷疤。

  這個傷疤,是他幾乎丟了半條命換來。

  那時她和媳婦劉春跟著溫淺去了山裡,摸清了溫淺經常上山的的地方之後,便任由劉春將溫淺趕走了。

  可他沒有想到的是,不過兩天後,他們在附近找人蔘的時候,便看到了兩頭大野豬。

  一開始看到野豬的時候他還很欣喜,想著能不能弄死一頭帶回去。

  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野豬竟然野性很大,在看到他和劉春的一瞬間,便朝著他們嚎叫著沖了過來。

  他嚇人的腿軟,動都動不了,還是劉春在野豬衝過來的時候,將他拉了一把。

  但是劉春自己的腿卻被野豬的獠牙給狠狠頂了一下,骨頭斷了不說,整個右腳的腳腕也被野豬咬住住,來回左右的晃蕩,差點連整隻腳都給扯下來。

  王江河反應過來,拿著柴刀撲了上去,野豬這才轉身跑掉了。

  王江河一路背著劉春出來,到了山裡的外圍,有人正好要進山,看到了王江河夫妻,這才幫著將兩人給送到了醫院。

  王江河也是到了醫院,這才看到自己臉上一條長長的口子,連皮肉都翻了出來。

  兩人養到現在,才算是養好了。

  但劉春的腿是廢了一條的,往日那些重活也幹不了了。

  兩人這一養著,家裡更是窮的揭不開鍋。

  還是王有亮聽人說溫淺回來了,這才喊著王江河夫妻,說要過來奶奶家吃飯。

  溫淺每次回來都會帶不少吃的回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王有程是不想回來的。

  奈何王有亮那個當哥的一直叫他,加上他也不想惹的王江河夫妻不高興,這才默默跟到了後頭。

  「哎,這什麼啊?」劉春忽然看到躺椅上的袋子,下意識的便是去翻。

  發現裡面竟然是一套衣服,還有一雙,厚靴子?

  劉春將靴子拿了出來,「喲,這靴子好看,哇,裡面還是帶毛的?媽?這靴子很暖和吧?」

  說著,劉春便將自己腳上的鞋子踢了,拿著靴子便要試。

  可惜啊。

  劉春長的人高馬大的,腳也長。

  林秀香身高卻估計連一米六都沒有,腳自然也是秀氣的。

  溫淺買的鞋子也是按照林秀香的尺碼買的,劉春哪怕是使了吃奶的勁,那雙腳塞進去靴子裡,也還多了一截出來。

  劉春沒辦法,隻能不甘心的將腳收了回來,「這麼麼小,也不知道買大一號,穿著哪裡舒服啊!」

  劉春的話音剛落,手裡的靴子便被林秀香扯了下來,「總歸你也穿不了,你拿著幹啥?」

  林秀香想把鞋子收起來。

  哪知劉春的手比林秀香還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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