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送官
餘峰被冷水一激,冷得渾身打了個哆嗦,一睜眼燈火通明,看到周圍的一群人,知道自己這是被抓了。
他是怎麼被抓的?哦,對了,他在樹林裡被人一下打暈了,到底是誰把他打暈的?他們幾個怎麼又會被抓?都是一群沒用的廢物,連幾個女人都打不過。
「餘峰,你已經被我們抓了,有何話說?」
「我無話可說,成王敗寇,我今天能走到這一步,都是被你們逼的,要不是你們逼我,我也不會出此下策。」
「你哪來的臉說我們逼你,是你自己不做人,我隻是作為一村之長主持公道罷了。
千不該萬不該,你不該帶這些人來霍霍村裡人,更不應該用那種下作的手段對待棗花,做人毫無原則,做事毫無底線。
看來你天生就是一個壞種,這次絕對不會放過你們。
四月,明天一早把他們全部送官。」
「不,你們不能把我送官,隻要你們把我放了,咱們之間的恩怨就算扯平了,從此咱們橋歸橋,路歸路,再無瓜葛。
你們若是將我送官,我的老娘誰來奉養?恐怕她隻有死路一條,這條人命就是你們欠下的。」
柳四月上前一步,「你敢威脅我們?」她從輕舞手裡接過棍子,狠狠地朝餘峰身上抽去,痛得他在地上直打滾。
幾個混混本來還想求求情,把他們放了,現在不敢了,這家的女人都太狠,惹不起。
「四月,這幾個人先捆起來,關你家空屋裡,明天一早,他們就送去縣衙。」
「好,辛苦村長叔了,也辛苦鄉親們了。」大家都散了,各自回家睡覺。
「主子,村外的小樹林裡還有三輛馬車,我們把他趕回來,咱們自己用。」
「行,你們去把他趕回來。」
輕舞,輕曳,輕淩,三人出村把馬車趕了回來。
一下多了三輛馬車,院子裡根本都放不下,隻能放到棗花以前的房子,現在也是柳四月的。
第二天一大早,村長就來了,「四月,咱們什麼時候走?」
「家裡正在做早食,吃完咱們就走。
這次你和我二叔一起去,我就不去了。
你咋不去了?我和你二叔去能行嗎?
咱們是不是還得請訟師?要是擊鼓的話就得挨闆子。」
柳四月才想起這茬,告官可真是麻煩,要麼花錢,要麼挨揍,窮人可真是打不起官司。
「村長叔這樣吧,我讓輕曳跟你們一起去。」
柳四月喊了一聲,輕曳立刻走了進來,「主子。」
「一會兒你和我二叔,還有村長一起去縣城,趕上兩輛馬車,把那幾個人送到縣衙去。
你先去回春堂,讓回春堂掌櫃幫我們請一下那個張頌師,讓他幫我們寫好狀紙,再把人送到縣衙去。」
「村長叔,這下你們總該放心了吧,隻要請了訟師,牧師會幫我們代理一切。」
「好好好,你安排好就行。
可是我們不會趕馬車呀!」
「輕曳趕一輛,我二叔趕一輛,這不就行了。」
「大旺,你會趕馬車?」
「會呀,家裡的丫頭教的,她們都學會了趕馬車。」
「你們可真了不起,都會趕馬車了。」村長很是羨慕。
柳四月看出他眼裡流露出的羨慕之色,「村長叔若是想學,等以後有空了,讓我二叔教你。」
「好呀好呀,大旺,到時候你可得教我。」
「沒問題,等大家有空了我就教你。」
吃過早食,村長和柳大旺他們就去了縣城。
到了縣城回春堂,輕曳進去找王掌櫃,王掌櫃一看來人是柳四月身邊的婢女輕曳,說話也很是客氣,「好久沒看見你家夫人了,不知最近可好?」
「有勞掌櫃的挂念,主子一切都好,今日來有事想要麻煩掌櫃的。」
「哦,什麼事?」
「昨夜有賊去主子家偷東西,被我們抓住了,現在送往縣衙,想請掌櫃幫我們引薦張訟師。」
「這個沒問題,我讓杜威帶你去。哪裡的賊,竟然能跑去鄉下偷東西。」
「此事說來話長,一個被趕出村子的人,勾結縣城的混混到村裡偷東西,還想傷人。」
「這是蓄意報復,必須嚴懲。」
「此人囂張至極,還敢威脅我們主子。」
王掌櫃帶著輕曳到了醫館大堂,「杜威,你帶著輕曳姑娘去找張訟師。」
「好的,掌櫃。
輕曳姑娘,請吧!」
他們去的時候,張訟師正好不在家,張訟師的妻子立刻差家裡的小廝出去找人。
張夫人給輕曳她們上了茶水,讓她們邊喝茶邊等。
兩刻鐘後,張松師回來了,輕曳說明來意,並把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
張訟師立刻開始寫狀紙,「你看一下,事情是否如此?」
「輕曳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事實確實如此,一點不差。」
張訟師接過狀紙,將墨跡吹乾,就跟著輕曳一同到了回春堂,「老爺,村長,張訟師已經請到了,狀紙也寫好了。」
張訟師向兩人拱手示意,柳大旺趕忙還禮,「這次又要麻煩張訟師了。」
「不麻煩,不麻煩,這本就是我吃飯的營生,何來麻煩一說,這是寫好的狀紙,二位請過目。」
村長接過來和柳大旺一起看,柳大旺不認識幾個字,就聽村長在那裡說。
人家不愧能做訟師,瞧瞧人家寫的字多好看,這狀紙寫的條理清楚,有理有據,任誰都挑不出毛病來。
「張訟師,我們都準備好了,可以走了嗎?」
「可以了,讓我先看看那幾個毛賊。」
輕曳把馬車簾子撩起來給他看,幾人被五花大綁的扔在車廂裡動彈不得。
「走吧!」
到了縣衙門口,張訟師讓他們先等著,自己去遞狀紙,守門的衙役一看是張訟師,「張訟師,今天又接了案子?」
「是的,勞煩通稟一聲。」張訟師塞了20文錢給衙役,衙役喜笑顏開,「您稍等,我這就進去稟告。」
一會衙役出來了,「張訟師,請跟我來。」
張訟師將狀紙交給師爺,師爺看過後,拿進去告訴縣令,「大人,告狀的苦主是柳家村的柳大旺,您之前還審過他家的另一樁案子。」
「這次是入室盜竊案,狀紙上說他們不但要偷盜財物,還要禍害女子,並且威脅苦主一家。」
蘇益民笑了,既然是柳四月家的案子,那就立刻升堂,賣她一個好,讓她早日能研究出新的種植方式,提高糧食產量,讓他能再立新功。
蘇益民端坐堂上,把驚木堂一拍,「帶人犯。」審案開始。
……
堂審不到一個時辰就結束了,讓那六人在認罪書上畫押按手印。
蘇益民開始宣判,將六人全部送去挖礦10年。
6人一聽傻眼了,咋會判的那麼重,不就是個盜竊罪嘛,最多判半年的牢刑,時間一到就能出來。要是有人運作,花點銀子,不要半年就能出來。
現在要讓他們去挖礦10年,那跟要他們命有什麼區別,自己還有命回來嗎?儘管不服也不敢反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