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迫在眉睫
林寄明見小夥做事動作麻利,便停下了手中的動作。
「那這些柴火就交給你了,我去找你幾個叔伯過來說一說修屋子的事,等會你娘醒了,讓她多準備點早飯。」
「哎。」
見林寄明拍拍手就出了門,五福一時間沒反應過來,他家住的老宅還是前不久讓幾個舅舅修過的,這才住了不到一個月呢,怎麼又要修屋子了?
聽見身後傳來吱呀的開門聲,五福回頭望去。
「娘,爹說讓你多準備點早飯,他要叫幾個叔伯來家裡說修屋子的事。」
本以為娘至少會問一句「好端端的,又修什麼屋子」,結果她隻是雲淡風輕的嗯了一聲,就去廚房做早飯了。
五福雖然摸不著頭腦,卻也沒打破砂鍋問到底,隻繼續做著自己分內的事,就跟前段時間面對妹妹的反常一樣,主打的一個不深究,不過問。
林寄明在村裡的號召力還不錯,不一會就將昨天一起回來的幾個戰友,連同村裡兩個經驗老到的泥瓦匠一起叫來了家裡。
七八個漢子進了屋,先跟廚房忙活的趙玉珍打了招呼,就開始湊到一起商量著這個屋要如何修的事宜。
「我看你們這院子也才修不久,這不挺齊整嗎?要不先湊合住個一兩年再動土?」
林寄明立馬搖頭。
「知夏大了,總不能讓她跟五福四海住一個屋。」
另一人說,「這個好辦,將那雞窩挪到一間,順著之前的框架挨著正屋起一間,花不了多少銀子,工期也快。」
趙玉珍在廚房聽到他們的談話,插了一嘴。
「雞窩臭著呢,這要是在旁邊起一間,屋裡豈不是天天都能聞到雞屎味?」
她都能想象到女兒那張碎嘴到時要怎麼念叨了。
林寄明一尋思,是這個理,他的個人需求可以先放一放,不能虧待了兒女。
「玉珍說的有道理,雞窩旁不能起屋子。」
林寄明的戰友在院裡打量了一圈,「頭兒,你們這老宅前面還有一塊挺大的空地,依我看,這兩間泥磚房和雞窩可以做後院,直接在前面再起一個院兒唄。」
另一名戰友搭言。
「依你這些年拿的軍餉,起個青磚瓦房怎麼都不過分了。」
其餘人也說,「到時候我們一起來幫忙,保管屋子起的又快又好。」
林寄明打量著這個院子,搖頭說,「原本我們家、陳守財還有三強叔家三戶的進深差不多,我們家門庭雖往後縮了半寸,如果直接在院子前面起屋,凸出的太多也不像那麼回事。」
趙玉珍將家裡的事忙完還得去鎮上做買賣,家裡人多,也不好做的太過精細,她打了一鍋蛋花湯,將攪拌好的麵糊倒入竹制的漏勺中,直接煮了一大鍋麵疙瘩湯,撒上菜葉子和香蔥就可以起鍋了。
「早飯好了。」
「來了。」林寄明進了屋,將她盛起來的麵疙瘩一碗一碗分過去,「來,大傢夥先吃,吃了咱們再繼續合計。」
知夏被院子裡鬧哄哄的聲音吵醒,起床後倒了水跟四海一起洗漱完,家裡唯一的小桌子已經被那群男人佔據,她就搬了個小凳子放在屋檐下,將四海的碗放在闆凳上,讓他趴在凳子上吃。
四海隻要有口吃的,到哪兒都能適應,趴在凳子上也絲毫不減他對食物的熱情。
虎妞和金寶也得了半碗麵疙瘩,在四海的闆凳旁邊吃的直搖尾巴。
麵疙瘩湯汁香濃,稀稠適中,喝起來細膩順滑,小疙瘩勁道有嚼勁,吃的滿院子的男人們讚不絕口。
「嫂子的手藝真不錯,難怪鎮上買賣能做起來呢。」
趙玉珍笑著說,「你們可別誇我了,麵疙瘩這麼簡單的東西,你們誰家的媳婦兒不會?」
她見天色不早,吃完早飯連碗都來不及洗,給知夏交代了一聲就讓五福收拾東西準備出發了。
林寄明見狀,叫院子裡的男人們先回去想想建屋的事,等他將母子二人送去鎮上再回來繼續談。
不過片刻的功夫,原本熱熱鬧鬧的院子,就隻剩知夏、四海和兩隻狗。
知夏皺著鼻子。
原本還以為爹回來之後她能清閑一些呢,沒想到活還越來越多了。
這樣看來,她得想個辦法讓娘留在家裡才行。
吃完早飯洗了碗,她將浸泡了足一個月的稻草從那口破缸裡翻出來四分之一放入鍋中,加入草木灰和水,用石頭壓在鍋蓋上開始熬煮。
熬煮具體需要多長時間她記不真切,尋思下一步既然是要將稻草搗成紙漿的話,需要的時間恐怕很長。
塞了幾根大柴在竈膛裡燃著,自己先去院子裡澆了菜地,隨後將昨天林寄明從鎮上買回的紙和筆墨從屋裡拿了出來。
「四海,我教你拿筆練字。」
許是不知道她也在認字,老爹隻帶回了兩隻筆。
不過大哥大多時候不在家,另一支筆倒是正好能給她用上。
四海才不會管姐姐自己也沒練過字要怎麼教他,在他看來,姐姐認字這麼快,說不定天生就會拿筆寫。
放下金寶屁顛屁顛爬上了桌旁的凳子,規規矩矩的在知夏身邊坐下。
知夏見他一喊就來,很是滿意,她先教四海正確的握筆姿勢,隨後拿了個缺口的碗,裝了點水讓他沾了在桌上練習寫字。
自己則用墨塊研了點墨汁,在紙上將自己前些日子認的字一一寫下。
她本就有點書法功底,雖然毛筆用的少,不過她學東西快,隨著她逐漸掌握運筆方法後,越往後寫,字寫的越來越周正好看。
林寄明回到家,見姐弟兩個在院子裡練字,也沒出聲打擾,而是悄悄走近瞧了瞧。
他之前也是念了兩年私塾的,自然認得字。
不看不打緊。
望著知夏寫下的兩張紙,他臉上露出了驚訝之色。
女兒沒有正經念過書,昨天從趙氏嘴裡得知,她這段時間跟著沈甫安認了些字,家裡的紙筆是他昨天買回來的,按理說以家裡之前的條件,她應該沒有用過紙筆。
一手字居然能寫的這樣漂亮!
尋常書生沒有個三五載的功夫,可寫不出這手字來。
難道真是天賦異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