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頻 都市言情 帶著女兒闖古代,婆家吃糠我炫肉

第222章 鬧出人命才叫有事?

  「不要,我不要離開家。」林春杏一邊搖頭,躲到了程氏身後。

  一人惡狠狠的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離不離開由不得你了。」

  「杏兒也沒做什麼,這不大家都沒事了嘛。」程氏環視一周,最終看向林寄明,「寄明,你倒是說句話啊,杏兒可是你一母同胞的親妹妹!」

  這件事,起因也是因為大房。

  隻要大房不計較,這件事就可以平息了。

  林寄明沒想到,都到這節骨眼兒上了,娘竟然還在一味的偏袒妹妹,都說慣子如殺子,他深知,這樣下去隻會害了她。

  倒不如讓杏兒受點挫折,讓她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這麼想著,他將腦袋側向一旁,並不打算出面。

  賀氏卻怒了。

  「什麼叫大家都沒事?我兒媳婦動了胎氣不叫事嗎?一定要鬧出人命才叫有事?」

  緊接著就有人起鬨。

  「就是,林春杏這樣的人留在村裡,我們實在是不放心,還請裡正做主,將她趕出杏花村去。」

  林春杏哪裡遇到過這樣的陣仗?

  哪怕幾個月前爬陳大牛的床都沒被人這樣唾棄過。

  迫於眾人的壓力,沈紀之望著程氏嘆了口氣。

  「這馬上就是年節了,大家都是鄉裡鄉親的,我站誰都不是,但這事,歸根結底也確實是林春杏有錯,我也不想趕盡殺絕,年前儘快找戶人家將她嫁出去吧,不然嬸子隻能另外給她找個地方生活了。」

  一想到疼了這麼多年的女兒得草草的嫁出去,程氏心下不忍。

  「裡正,這事就不能再通融通融嗎?」

  「念在同村人的情分上,好歹給了嬸子半個多月的時間,你問問大傢夥,看他們還願不願意通融。」

  沈紀之說著,指向四周的村民。

  大家紛紛搖頭。

  「不願意,林春杏這種人儘早離開的好,這些年咱們村可沒出過這種醜聞,可別叫她壞了咱們村子的名聲。」

  沈紀之見狀,看向程氏。

  「嬸子也看到了,儘快找媒人去辦吧,不然都不用我動手,村裡人恐怕得聯合起來將人趕出去。」

  林春杏見事情沒了轉圜的餘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拉著程氏的裙擺哭了起來。

  「不要,娘,我不要這樣嫁出去。」

  程氏被她哭的頭大,同樣也覺得丟人。

  「早幹嘛去了?現在哭還有什麼用?明天開始,鎮上的事就讓你二嫂去,你給我乖乖在家待著嫁人。」

  轉而往林寄明父女二人的方向瞪了眼,氣呼呼轉身往堂屋去了。

  ……

  知夏眉飛色舞的將新屋發生的事說給趙玉珍聽的時候,逗的她忍俊不禁。

  「所以說啊,人不能幹壞事,遲早是會遭報應的。」

  自從盲袋中獎的人多起來之後,大家奔走相告,布藝鋪子的名氣也越來越響亮,引得不少人前來碰運氣。

  經過林春杏這件事,知夏擔心鋪子裡會有人鬧事,再加上現在每天賣的都挺多,便讓看著豆腐攤的三舅多留意,收攤之後就去鋪子裡守著。

  將小食鋪的豆腐攤交給五福之後,趁白天小食鋪不用騾車的時候,讓林寄明拉上十壇腐乳,載著她和彩雲去了趟縣城。

  想看看縣城這邊會是個什麼行情。

  縣城比溪口鎮要繁華許多。

  剛從城門口進,一眼就望見了三四家酒樓茶館。

  這一年來鎮上的買賣忙的走不開,知夏來縣城的次數並不多,就算來,也是辦完事就趕緊回了溪口鎮,連逛的時候都少。

  她尋思一時半會的也不知道要去哪裡找集市,便順著城門口的酒樓一家一家去問去推銷。

  許是金杯樓在縣城這邊已經將腐乳的名聲打響,讓知夏意外的是,十壇腐乳根本沒費多少功夫就賣出去了。

  眼下時間還早,知夏尋思在縣城逛一逛。

  一上午的時間,幾乎將縣城幾條繁華的街道整個逛了一圈,並摸清了集市的位置。

  中午來不及回家吃飯,便在鎮上麵館對付了一口。

  「爹,咱明天拉三十壇來吧,我感覺賣出去應該沒啥問題。」

  林寄明搖頭。

  「騾車裝不了那麼多,除非跑兩趟。」

  知夏又問,「那兩趟行嗎?」

  林寄明卻有些心疼騾子。

  「還是一趟一趟跑吧,現如今天寒地凍的,這兩天更時不時飄一陣雪,騾子來來去去也遭罪,家裡總共八十壇腐乳,一天二十壇,也就三四天的事。」

  知夏聽他這麼說,尋思騾子也是家裡的一員,這麼大冷的天,確實得悠著點來才行。

  「那行,二十壇就二十壇,一天能賺個十幾兩也很不錯了。」

  她放下筷子。

  「我吃完了,爹慢些吃,我跟彩雲去隔壁買點東西。」

  林寄明尋思就在隔壁,有啥動靜自己能聽到,便也沒阻攔。

  「當心些。」

  「知道了。」

  話音落下,知夏已經領著彩雲離開了麵館。

  麵館隔壁是一家雜貨鋪,她剛才路過的時候,看到雜貨鋪裡鋪著一張黑灰色的皮,像是新收的,雖然不懂是啥皮,但好不容易遇上一張,自然是不能錯過。

  知夏來到雜貨鋪環視一圈,目光最終落在那張皮上。

  「掌櫃的,這是什麼皮?」

  掌櫃目光順著她望著的方向看去,「這是野豬皮,剛到的新貨,姑娘可是感興趣?」

  知夏順著他的話問了句。

  「咋賣的?」

  掌櫃笑望著她,「這張野豬皮剝的還算完整,得一百八十文了。」

  知夏琢磨著。

  一張野豬皮能賣到一百八十文,那之前陳不凡和沈甫安抓的那隻鹿,雖然沒有鹿角,鹿皮肯定比野豬皮更貴啊。

  可惜她那時候還沒想到後面會想要賣包,不然就叫李萬福給她將皮留下了。

  轉念一想,倒是又得到了啟發。

  要說哪裡的皮最多,其一是屠宰場,其二便是酒樓了。

  屠宰場大多是豬皮,都是會連著肉一起賣的,基本就不必考慮了,但酒樓不同,外頭送來的野味,很多都是直接剝皮烹飪的。

  既然如此,等回到溪口鎮,她不如跟鎮上幾家酒樓打聲招呼,回收剝掉的動物皮。

  這張野豬皮也是今天早上一個獵戶送來的,上邊還帶著血呢,掌櫃尋思如今天寒地凍的,街上人少,鋪子裡又沒開過張,就沒給開多高的價。

  見知夏半天沒說話,原本還以為她就隻是好奇問問不會買呢,沒想到這小姑娘直接開口。

  「這張皮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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