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是殺人未遂
第744章是殺人未遂
法官揮手打斷了鄧新榮,不讓他繼續聲情並茂的發揮下去。
「請控方舉證。」法官說道。
何律師與坐在他身邊的助理低聲交流一番後站起身,助理從文件夾中取出一頁紙遞給他,「這是本市第一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證實被害人林書瑤女士因腹部刀傷導緻流產。」
接著法庭一側的大屏幕上出現了那份診斷證明。
接著,何律師又說道:「由於現場隻有三人,所以沒有目擊證人,不過由於家裡有監控,所以全程都被拍下來了。」
屏幕上開始播放那天的情景,我雖然看過,但是再次看到鄧思思拿著刀刺向我媽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閉了閉眼。
我爸媽沒出庭是對的,監控裡鄧思思兇狠的樣子分明是想要她的命!
而鄧新榮在一旁冷眼旁觀,臉上隻有一閃而過的驚愕,接下去就是冷漠地看著鄧思思試圖再次用刀刺向我媽。
當監控視頻播放完後,何律師說道:「我認為,這起案件並不是像嫌疑人自稱的,是一時衝動的激情傷人。
理由有三點:首先,我們從視頻上可以看出,嫌疑人鄧思思是從餐桌的這一頭特地繞到另一邊去拿水果刀,中間走了好幾步。
當時水果刀放在另一頭的果盆裡,我們注意看,如果不是她把水果刀拿出來,在座的各位根本看不到那裡面有刀。」
旁聽席上的學生們紛紛點頭,「確實啊,嫌疑人對現場物品擺放位置非常熟悉呀,這明顯是站過點啊。」
另一個男生拍了剛才說話的那人腦袋一下,「還踩過點,你以為是江洋大盜啊,之前不是說了這是嫌疑人是常年借住在姨媽家的,對她家熟悉很正常啊。」
何律師還在繼續分析:「所以按照嫌疑人站立的位置,是看不見那個果盆裡的刀,她會走過去拿刀,說明她的主觀上就是想要拿那把刀。
我們都知道,激情傷人的特點是隨手拿起物品當作兇器,可能是所能抓到的任何一件物品。
然而嫌疑人附近伸手可觸及到的物品,有花瓶、茶杯、甚至還一瓶紅酒。
她都沒有拿,而是繞過這些去拿了刀,那麼我認為嫌疑人明顯不符合激情傷人這一特點。」
是啊,我在看視頻的時候,完全沒注意到這一點,甚至我也以為鄧思思是衝動之下暴露本性,現在看起來她當時就是想殺了我媽,她是故意的!
「不是的,我真的是一時衝動,隻是剛好走過去……」鄧思思急得大喊。
「嫌疑人保持安靜!」法官敲了敲桌面,制止了她。
何律師接著說:「我的第二個理由是,第一次激情傷人的罪犯往往在傷人後會出現害怕、驚恐、後悔、無措之類的情緒。
而從監控視頻上看,鄧思思完全沒有體現出其中任何一種情緒,而是企圖再次行兇,顯然她認為還沒有達到她的目的。」
何律師又把手上的材料翻了一頁,「我要說的第三點尤其關鍵,視頻的後面部分我們能看出受害人在不在監控拍攝範圍內,嫌疑人鄧思思追著過去後,能看到她揮手的動作,以及砸門的聲音。」
說到這裡他頓了一下,神情變得格外嚴肅,「監控沒拍的那一段,到底發生了什麼呢?根據受害人所說,當時她躲進了樓梯旁的儲物間打電話求救,而嫌疑人沒有打算放過她,企圖砸門進去。
所以這怎麼可能是激情傷人?根本就是有預謀的!她的目的顯然不是傷害那麼簡單,而是想要被害人林女士的性命!
所以控方認為,這不是故意傷害,而是殺人未遂!」
何律師的觀點發表完之的,鄧思思臉色一片慘白,她失聲痛哭:「不,我沒有想殺死姨媽,我沒有這麼想過,我隻是當時太生氣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姨媽呢?我要見姨媽,她肯定會原諒我的!」
「安靜!嫌疑人保持安靜!」法官連著敲桌子,可鄧思思不管不顧恍若未聞,她有些癲狂地轉頭往旁聽席上張望,看到我時她目光直直地盯著我,眼神兇狠地讓我後背一涼。
「夏藝萌,姨媽呢?她為什麼不來?是不是你不讓她來?你就是見不得姨媽對我好!」
法官威嚴的聲音響起:「嫌疑人,你再不保持安靜就離開法庭,本案將對你進行缺席審理,你將失去在本次庭審現場當庭口頭陳述和自辯的機會。」
鄧思思這才安靜下來,低著頭嚶嚶地低聲抽泣。
何律師沒有理會鄧思思,繼續陳述鄧新榮的犯罪證據。
「據鄧思思供訴,她的這一行為是被其父親鄧新榮教唆。
當時周圍鄰居都看到鄧新榮帶著鄧思思到林女士家門口,當時鄧思思的言行舉止都是到鄧新榮控制。
從鄧新榮與鄧思思的關係上來,他教唆鄧思思是完全合理的。」
「反對!」鄧新榮的辯護律師站起來,「控方所述兩人的父女關係與案件並無必然聯繫,不能由父女關係來證明我的當事人有教唆行為。」
「反對有效。」法官說,「請控方注意舉證範圍。」
何律師不慌不忙,「我方要求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同意!」
法庭的側門開了,鄧新榮的哥嫂從外面走進來,他倆進來的時候,明顯的瑟縮了一下,尤其是鄧新榮的大哥鄧新國,那樣子看起來像是心虛到隨時想跑似的。
我聽到有人低說道:「這倆證人怎麼看著比嫌疑人還心虛,該不會是要做假證吧。」
另一個說:「農村人一輩子沒打過官司,進了法庭覺得心慌也正常,就他倆那樣,不像是敢做假證的。」
他倆在證人席上站好後,何律師問道:「你們之前說鄧新榮教唆鄧思思傷害她姨媽,能不能把你們跟警察說過的話再說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