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舉報荀長林
白麗雅想多了解了解荀長林。
這事兒對她來說易如反掌。
早上,他和他媳婦吃完飯去上班,白麗雅便隱了身形,穿牆而入。
屋裡收拾得乾乾淨淨,地闆擦得能照見人影,
茶幾上那套白瓷茶具擺得整整齊齊,煙灰缸洗過了,倒扣著。
她先在客廳轉了一圈,什麼也沒找著。
又去廚房看了,櫃子裡有米有面有油,還有肉有蛋。
白麗雅東找找西看看,終於,她在床底下的角落裡發現了一個舊皮箱,
落滿了灰,鎖扣銹跡斑斑。
她把皮箱拽出來,撬開鎖扣。
裡頭有三本筆記本,硬殼的,黑色塑料皮,封面磨得發亮。
她翻開第一本,扉頁上寫著一行字,
「荀長林日記,1965年元月。」
字跡工工整整,一筆一劃,你別說,荀長林這手字兒寫得不錯。
第一本日記從1965年開始。
那一年他剛調到和平公社當副書記,意氣風發,覺得前途無量。
日記裡寫他每天幹啥、見誰、說啥話,流水賬似的。
翻到三月份,有一頁寫得很長。
他去其他公社學習,在一個叫靠山屯的村子裡,遇見了一個女知青。
姓林,叫林小梅,上海來的,插隊三年了。
他在日記裡寫她,
「紮著兩條辮子,臉曬得黑紅黑紅的,
可眼睛亮得很,說話輕聲細語的,跟村裡那些野丫頭不一樣。」
他寫自己「心裡頭怦怦跳」。
白麗雅盯著那幾行字,手指頭捏著紙頁,捏得發白。
往後翻。
四月,他又去了一趟靠山屯,說是調研春耕,其實是去看她。
他在日記裡寫,
「她又瘦了些,衣裳上打著補丁,可還是好看。」
五月,他調她去公社衛生所當臨時工,說是照顧知青,其實是想天天看見她。
他在日記裡寫,
「她來報到那天,穿了一件碎花襯衫,
洗得發白了,可乾乾淨淨的。
我心跳得厲害,不敢多看她。」
六月七號那一頁,字跡潦草,有好幾處塗改的痕迹。
他寫。
「今天喝了酒,沒忍住。她哭了一夜。」
第二天寫,
「她說不告我,就是以後別去找她了。」
又過了幾天寫,
「她又哭了,說對不起家裡人。」
再往後,寫的是,
「她懷孕了。我讓她去處理掉,她不肯。」
然後是,
「我打了她一巴掌。」
白麗雅翻到下一頁。
這一頁隻有一行字,寫得很重,鋼筆尖把紙都劃破了,
「她死了。跳井。撈上來的時候,肚子已經大了。」
往後好幾頁是空白的,隔了好多天才又開始寫。
他寫,
「我夢見她了。站在井邊上,渾身濕淋淋的,看著我,不說話。」
又寫,
「她家裡人來了,哭了一場,把她的東西拿走了。
誰都不知道孩子是我的,都傳她不正經,亂搞男女關係。」
白麗雅把那頁翻過去,手指頭在發抖。
第二本日記是1970年到1973年的。
這一本裡開始出現孫副縣長的名字。
他寫,
「老孫調我去縣裡開會,會後留我吃飯。
他問我公社的情況,我說了說。他聽著,沒表態。」
後來又寫,
「老孫讓我幫他辦點事,化肥指標的事。我辦了。」
再往後,寫的是,
「老孫提拔我了。他說,跟著他幹,虧不了我。」
他寫他怎麼幫孫副縣長倒賣化肥。
「指標從縣裡批下來,我轉給苟長富,苟長富賣給下面的生產隊。
差價三成,我拿一成,老孫拿兩成。
錢不過我的手,苟長富直接送到老孫那兒。」
他寫他怎麼指使馬德祿去倒賣柴油。
「馬德祿這個人貪,給他點甜頭就什麼都肯幹。
柴油從農機站走,他負責運輸,半路上截下來,賣給私人油販子。錢對半分。」
他寫他跟盛天財怎麼合作。
「盛天財管供銷社,手裡有貨。
布匹、糖、煙酒,從他那走,加價三成賣出去。
他怕出事,每次都要我簽字。
我簽了,出事了有我頂著。」
第三本日記是1974年到1976年的。
他寫,
「老孫說,再幹兩年,把我調回縣裡。」
又寫,
「家裡換了新傢具,媳婦高興了好幾天。我說是借的,她信了。」
寫到苟長富的時候,他寫,
「苟長富這個人,能用,不能信。
他知道的太多了。那批棉花的事,讓他頂在前面。
出了事,他扛著。」
寫馬德祿,
「馬德祿比苟長富聽話,可也貪。
給他的錢夠了,他就老實。」
寫盛天財,
「盛天財膽子小,每次分錢手都抖。可他不貪,我反倒不放心。」
最後一頁,日期是1976年冬天。他寫,
「苟長富被抓了。那批棉花的事,不知道他會不會咬我。
老孫說沒事,他頂著。可我心裡不踏實。」
白麗雅把那本日記合上,攥在手裡,攥得指節發白。
她在荀長林家站了很久。
白麗雅再次翻找了一遍,除了錢、票證,和屋內的擺設,沒有翻出其他的東西。
她把那三本日記揣進空間裡,把皮箱推回床底下。
白麗雅回到家,閂上門,把那三本日記攤在炕桌上。
她以前隻是以為荀長林貪財,想不到他還好色,還弄出了人命。
這樣的渣滓,多留一分鐘,都是對公平道義的褻瀆。
她找了幾張信紙,鋪在炕桌上,擰開鋼筆。
第一封信寫給和平公社黨委。
她寫得很快,字跡工工整整,一筆一劃。
把荀長林怎麼勾結孫副縣長倒賣化肥、柴油、棉花,
怎麼指使苟長富、馬德祿、盛天財幹那些勾當,全寫上了。
第二封信寫給利得縣委。
這回寫得比第一封更細,哪年哪月,哪批化肥,
多少指標,經誰的手,賣給誰,錢怎麼分的,全寫上。
第三封信寫給東紅市人民信箱。
她把前兩封的內容濃縮了一下,撿最要緊的寫,
強姦女知青緻其自殺,勾結倒賣國家物資,數額巨大,情節惡劣。
她把信折好,分別裝進三個信封,寫上地址。
又找了三塊舊布,把三本日記分別包好,跟信捆在一起。
做完這些,她靠在炕被上,盯著房頂。
外頭風停了,窗紙一動不動。
天快亮的時候,她起來洗了把臉,把三個布包塞進挎包裡,推門出去。
第一封信投在公社。
公社院子不大,門口有個郵箱,綠漆的,漆皮掉了好幾塊,露出底下的鐵皮。
她站在郵箱前頭,把第一個布包塞進去,
聽見「咚」的一聲,落到底了。
她沒回頭,轉身往車站走。
第二封信投在縣裡。
縣委門口也有個郵箱,比公社的大,新刷的綠漆,亮得晃眼。
她把第二個布包塞進去,這回沒出聲,軟軟地落在裡頭。
她站了一會兒,看著那個郵箱,看了幾秒,轉身走了。
第三封信投在市裡。
市委大院在解放路,門口兩個石獅子,張著嘴。
郵箱鑲在牆上,鐵鑄的,沉甸甸的,上頭刻著「人民來信」四個字。
她把第三個布包塞進去,聽見裡頭「哐當」一聲,像是砸在鐵皮底上。
她把手縮回來,拍了拍手上的灰。
這下,就算荀長林背後有人撐腰,三封證據確鑿的舉報信,
也得弄得人盡皆知,把他釘得死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