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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27章 大舅哥的覺悟

  蘇沐風見自家妹子這副模樣,心裡是有些悵然若失的。

  就這麼一個妹妹。

  從小跟在他屁股後頭長大的,他護著她讓著她,她被父親訓哭了是他哄好的,她功課不會是他熬著夜教的。

  如今她跑遠了的那個背影,輕盈得像一隻出了籠的黃鸝鳥,帶著滿臉的笑和淚,奔向一個他不再能涉足的去處。

  他總是防賊似的防著靠近妹妹的男子,生怕哪個混小子把她拐跑了。

  可如今,這個混小子偏偏就是顧洲遠。

  已成既定事實,他反而輕鬆了。

  再不用對汐月身邊的男人帶著警惕與審視了。

  以後這活兒就交給顧王爺吧。

  顧洲遠貴為鎮北王,身邊還有公主鎮著,尚且能對汐月表現出那樣實實在在的重視,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用一首詞來回她,這份心意比什麼都重。

  汐月嫁過去,斷然不會受委屈。

  而且最重要的是,汐月自己也喜歡他。

  兩情相悅且能終成眷屬,在高門大戶裡頭,這是極其稀罕的事兒。

  蘇沐風想到這裡,心裡那點鬱悶終於全都散去。

  他索性從懷裡掏出紙筆來,準備將顧洲遠方才所誦的詞給默寫出來。

  大同村在顧洲遠的影響下,很多村民都開始認字了。

  不光是認字,大傢夥還都習慣了一種新鮮玩意兒——硬筆。

  這硬筆比毛筆輕便得多,削尖了就能用,省了研墨洗筆的工夫,出門往懷裡一揣就能走。

  如今村委會的人、紡織廠管賬的、學堂裡教書的,都習慣了用這種筆。

  蘇沐風在大同村住得久了,懷裡也常年揣著一小沓紙和一支硬鉛筆,遇上要緊事隨時記下來。

  他攤開紙,筆尖落下去寫了兩句便頓住了。

  他到底不是話本裡那種過目不忘的天才,除了末尾最精彩的兩句「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前頭的句子在腦子裡攪成了一團漿糊,怎麼捋都捋不清楚。

  他索性擡起頭,老實不客氣地朝顧洲遠道:「麻煩王爺再念一遍。我腦子不夠用了,隻記得最後兩句。你重新說一遍,我寫下來寄回京城給父親看看。」

  顧洲遠懂他的意思。

  蘇文淵是當世大儒,文章道德冠絕天下,對顧洲遠的詩詞向來推崇備至。

  如今又一首傳世佳作面世,蘇沐風說與父親品鑒,一為表達孝心,二來——這首詞是顧洲遠寫給蘇汐月的,說是二人的定情之作也不為過。

  如今兩人情意已明,此事理當告知長輩,也好儘早將婚事定下來,讓汐月能正大光明、坦坦蕩蕩地站在顧洲遠身邊。

  至於公主會不會生氣、皇帝會不會著惱?那是鎮北王自己的事。

  不過以顧洲遠的手段,想來什麼事情都能擺得平。

  顧洲遠接過蘇沐風手裡的紙筆,低頭在紙上寫了下去。

  硬筆書法跟毛筆字不太一樣,顧洲遠毛筆字寫得隻能算一般,但硬筆卻是他的強項。

  他字跡剛遒有力,行文之間透著一股子利落勁兒。

  把整首《蝶戀花》默寫完畢,顧洲遠擱下筆,將紙推還給了蘇沐風。

  蘇沐風拿起來,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即便是之前已經聽過一遍了,此時看著紙上龍飛鳳舞的字句,眼中依然閃過了掩飾不住的驚艷。

  他把紙舉到面前,反覆讀了三遍,末了忍不住低聲嘀咕了一句:「憑你這詩才,哪個女人能抵擋得住啊?」

  他心中所想的是:不怪自己沒有把妹妹護好,實在是「敵人」太過狡猾。

  你沒看京城裡鼎鼎有名的冰美人昭華公主都被顧洲遠給擄獲了嗎?

  沒有外人在場的時候,蘇沐風跟顧洲遠之間相處還是比較隨意的,他知道顧洲遠不是那種拘泥於俗禮之人,況且自己現在已經是「準大舅哥了」,以後便是一家人,便更少了許多拘束。

  時辰不早了,日頭已經爬到了院牆的爬藤花架上方,把整座院子都籠進一片白亮亮的光裡。

  顧家的人都各有各的事情要忙。

  四蛋早背著小書包去學堂了,雖然以他鎮北王親弟弟的身份,再也不用去擠科舉那座獨木橋了,但該學的東西一樣都不能落下。

  顧洲遠在村子裡推行了義務教育,凡是六歲到十二歲的孩子,不管家裡是窮是富,都得來學堂認幾個字。

  夜晚還有成人掃盲班。

  大姐顧招娣帶著香荷和雪見她們去了紡織廠。

  紡織廠如今已經成了大同村最大的產業之一,織布機從最初的兩台擴到了三十多台,廠房也翻新擴建了兩次。

  顧招娣現在全面負責紡織廠的運營管理,從原料採購、生產排期到成衣銷售,樣樣都要過她的手。

  她每天忙得腳不沾地,但那張臉上的笑就沒斷過。

  顧洲遠記得很清楚,那時候家裡一窮二白,他問大姐將來想幹什麼,大姐說她喜歡做衣服。

  他就說以後給你開一家成衣鋪子,讓你天天做衣服。

  那時候顧招娣雖然開心又感動,卻沒有當真,飯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哪有什麼將來?

  可顧洲遠終是兌現了他許下的承諾,還是加倍的。

  二哥顧得地則是一大早便帶著他那一幫「卸甲歸田」的兵去了玄丘山。

  白家軍那幫人如今已經徹底融進了大同村的日常裡,鋤頭比刀槍使得還順手,一個個在田間地頭忙活得有模有樣。

  這時候的顧得地就像是征戰沙場的常勝將軍,田間地頭就是他的戰場。

  這就是顧洲遠一直所追求的。

  讓家裡人都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他一個日理萬機的鎮北王,此刻倒成了家裡最無所事事的那一個了。

  蘇沐風把紙筆揣回懷裡,拍了拍衣襟上的灰,轉頭看向顧洲遠:「出去走走?」

  顧洲遠點了點頭:「出去走走。」

  他彎腰拍了拍平頭的腦袋,那懶洋洋的野豬哼唧了一聲,翻身爬起來,抖了抖渾身的毛,邁著四條短腿跟在他腳邊。

  一人一豬一前一後出了院門,蘇沐風走在旁邊,熊二落後兩步跟著。

  他們沿著村路慢慢往前走。日光已經把路面的水泥曬得微微發燙了,腳踩上去有一股溫熱的硬實感從鞋底傳上來。

  路兩旁的人家院門大多敞著,院子裡晾著衣裳、曬著穀子,雞在牆根底下刨食,偶爾有人探出頭來看到顧洲遠,便笑著招呼一聲,又縮回去了。

  顧洲遠牽著平頭走在村道上,覺得自己就像隻巡視領地的老虎。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笑了起來。

  野豬相伴的百獸之王,怎麼那麼像動畫片《獅子王》裡的情節呢?

  隻不過獅子王裡那是頭叫彭彭的疣豬,而平頭是一頭野豬,不過平頭外形也很威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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